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叉车招标公告

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叉车招标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采购叉车询价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装备中心采购叉车等项目(采购编号:XJHB11/12)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叉车等

二、采购内容:********6">产品清单和技术指标:

产品名称、型号

数量

技术要求

2吨平衡重式蓄电池叉车

1

配充电机,蓄电池(国产/进口),美国柯蒂斯控制器,电机(国产/进口),升高3米,1.07米货叉,实心轮胎,含发票和运费。

1吨平衡重式蓄电池叉车

1

配充电机,美国柯蒂斯交流双控,蓄电池,电机(国产/进口),升高3米,0.9米货叉,含发票和运费。

1.4吨电动托盘堆垛车

1

报价请注明标准配置,

1.2吨电动托盘堆垛车

1

报价请注明标准配置

2吨电动搬运(移货)车

1

报价请注明标准配置

1吨电动托盘车

1

报价请注明标准配置

2吨电动托盘车

1

报价请注明标准配置

2.5吨手动搬运车

1

报价请注明标准配置

备注:保修期至少1年,以上参数仅供参考。

1. 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

2. 交货日期及地点:2011年7月底,北京。

三、合格的报价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提供本国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 需是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指定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 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含产品图片),2)售后服务承诺,3)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格式附后。

2.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3. 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 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 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 2011年6月24日9: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递交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采购部(616#)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3号

邮编:100763

七、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张洪斌

电话: 8718 3071

传真: 6715 7792

九、附件(格式)、

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品名

品牌/产地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功能说明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计金额:

交货时间、地点:

报价有效期:

报价人全称(公章):

日期: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手机

2. 售后服务承诺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3.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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