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迎宾大道等九条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B2019ZFCGZ4691-重1)补遗公告
蚌山区迎宾大道等九条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B2019ZFCGZ4691-重1)补遗公告
关于“蚌山区迎宾大道等九条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二次)”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蚌山区迎宾大道等九条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B2019ZFCGZ4691-重1),我单位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下增加“评审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需带至现场查验,所有证件发证日期必须在本次招标需求公示发布之日前。投标人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则投标人该项不得分。原件的扫描件需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蚌埠市蚌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9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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