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三汊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

孝南区三汊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

三汊镇



孝南区三汊镇人民政府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三汊镇各项具体管理规定,在三汊镇范围内行使区委、区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及其它管理权。

(2)根据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三汊镇的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开发方向,编制三汊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3)按照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三汊镇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三汊镇内征地拆迁和被征用土地农户的补偿和安置工作。

(5)按照统一规划,负责组织三汊镇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负责三汊镇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和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在三汊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管理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等工作,并负责三汊镇内企业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7)负责组织三汊镇范围内村、社区的经济建设、社区发展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8)负责三汊镇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班子建设、群团工作,以及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计、劳动人事、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科教文化、民兵武装、安全生产等工作。

(9)负责全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置“四大办”(党委政府办、社会治安综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财政所、城镇规划办公室、人力资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区直延伸机构(水利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设置,其它群团组织设置按相关章程落实。保留了乡镇配套改革时成立的“六大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水利水产服务中心、村镇环保环卫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Excel表格)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为575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5751.26万元。2019年支出总预算为:575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5751.2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为5751.26万元,2018年收入总预算为4952.08万元,同比增加13.90%。2019年支出总预算为5751.26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1852.08万元,同比增加13.9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5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1.26万元。

1、在职人员经费:合计489万元。

2、遗属生活费:合计10.56万元。

3、公用支出:合计160.45万元。

4、项目支出:合计5091.25万元。其中:三汊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200万元;招商经费5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金1500万元;组织建设工作经费63万元;安全生产微型消防站建设25万元;三汊镇综治办工作经费107万元;镇纪委宣传教育经费15万元;便民服务中心事业经费2.93万元;村级代理中心工作经费8.12万元;村级基础设施扶贫建设80万元;防汛抗旱及其他100万元;公益性服务人员社会保障费63.26万元;河湖库治理30万元;环保塑料垃圾桶11万元;环境内保护秸秆禁烧经费60万元;机关工勤人员劳务及社会保障费33.12万元;集镇排水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计生事业费16.30万元;纪委谈话室及设备14万元;控违拆违经费50万元;垃圾中转站设备购置费220万元;路灯亮化及绿化建设80万元;民政办事业经费8万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及平台建设20万元;农作物示范畈建设30万元;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全域绿化20万元;人民武装部工作经费7.3万元;三汊河路面硬化50万元;三汊农行至香槟城箱涵建设300万元;三汊派出所标准化建设50万元;三汊司法所工作经费2万元;三汊学区教育经费56.44万元;三汊镇长盛村丁湾墓园工程55万元;三汊城镇管理中队工作经费56万元;三汊镇扶贫办工作经费20万元;三汊镇人社中心工作经费4.21万元;三汊镇畜牧站工作经费13.2万元;文明创建办公室工作经费50万元;乡村振兴50万元;畜禽防疫及养殖粪污染资源化利用10万元;镇区道路管网配套建设200万元;治安巡逻队协警报酬50万元;中心戒毒社区工作经费20万元;三汊镇文化建设13万元;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8.70万元;各项目征地农户分期补偿资金579.67万元;财政所办公楼院内排水维修3万元;办公设备费4.5万元;绿化管理维护费1.5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拟定采购预算1989.26万元,其中:拟采购视频设备3万元、公共设施施工200万元、园林绿化管理服务20万元、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0万元、台广播电视电影设备4.2万元、文印设备1.2万元,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50万元,纸及纸制品0.82万元;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0.50万元;水资源管理服务30万元;便携式计算机4.18万元;基础软件1.60万元;椅凳类3.76万元;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0.80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2万元;台式计算机6.3万元;水利工程施工100万元;公共设施施工80万元;修缮工程100万元;图书档案设备5万元;修缮工程300万元;畜牧业服务10万元;激光打印机2.3万元;其他建筑物施工80万元;水利工程施工100万元;公益性服务人员服务及社会保障63.26万元;台桌0.8万元;箱涵工程修缮300万元;农林牧副渔服务50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5万元;环境污染防治设备220万元;印刷品2万元;空气污染治理服务60万元;硒鼓、粉盒1.21万元;农业服务费30万元;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55万元;公共设施施工50万元;摄影服务3.8万元;喷墨打印机0.72万元;印刷品1.5万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0.85万元;厨卫用具2.63万元;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费1.8万元;城市公共交通服务1.2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0.66万元;水电费1.63万元;其他零星项目服务1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5%。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按照不突破当年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突破上年“三公”经费执行总额的原则,2019年三汊镇“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8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64万元,下降7.80%;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上年预算均为零;公务接待费50.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5万元,下降6.30%;全年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

2019年“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为压缩公用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公务接待费主要通过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倡导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等方式实现。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租用公务用车平台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它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它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申报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52个,资金509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18个,资金3485万元。纳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有:

1、三汊镇中心小学建设2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00万元;

3、村级基础设施扶贫建设80万元;

4、防汛抗旱及其他100万元;

5、环境保护秸杆禁烧经费60万元;

6、集镇排水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

7、垃圾中转站设备购置220万元;

8、路灯亮化及绿化建设80万元;

9、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

10、农作物示范畈建设30万元;

11、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100万元;

12、三汊河路面硬化50万元;

13、三汊农行至香槟城箱涵建设300万元;

14、三汊派出所标准化建设50万元;

15、三汊镇长盛村丁湾墓园工程55万元;

16、乡村振兴工程50万元;

17、畜禽防疫及养殖粪便污染资源化利用10万元;

18、镇区道路管网配套建设2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它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展立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用于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全区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用于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评审(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预决算进行评审)的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它财政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全区财政票据印刷及开展其它财政事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用于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用于离退休方面的其它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的

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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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预算 部门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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