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宁陵县原宇森人造板有限公司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宁陵县原宇森人造板有限公司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陵县原宇森人造板有限公司拆除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原宇森人造板有限公司拆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9】120号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原宁陵宇森人造板有限公司拆除及垃圾清运,该项目位于迎宾大道东侧与宇森大道北侧(原宇森木业),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项目具体概况及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8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及本项承诺或相关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或租赁的证明;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或具有符合该项目的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须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内,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留存复印件贰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3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1.4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1.5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宁陵县太行路和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800元/份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小会议室(神火大道商字南300米路西市公安局对面)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小会议室(神火大道商字南300米路西市公安局对面)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宁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宁陵县永乐路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5*****53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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