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洪泽湖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宿城区洪泽湖执法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各供应商: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水政监察大队委托,就宿城区洪泽湖执法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城区洪泽湖执法基地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JSHC[2019]40号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890000.00

    (四)主要内容:1、防护工程:共拆建挡土墙8m、砼护坡41m,挡墙顶和护坡顶设护栏84m。2、房屋改造工程:新建管理用房71.38m2;管理所西侧卫生间、淋浴房改造40.0m2以及房顶瓦片维修;办公楼内外墙改造及屋顶瓦片维修、楼顶漏水处理、水电网路和照明灯具改造、卫生间拆除及地面铺装等。3、室外附属工程:拆建围墙护栏58m;砼地坪及排水管路改造;更换室外LED路灯6盏;更换电动伸缩门1座;改造伸缩门库门墙瓷砖;电动车车库拆建。4、码头附属设施:新建护栏网73m;铺设1.5m宽火烧板人行步道;新建3套不锈钢扶手梯。5、标准化建设标牌:含室外立地式招牌1块、楼层指示牌3块、科室牌20块、公示栏牌1块、宣传栏牌1块、公告栏牌1块、制度牌20块和管理基地标牌1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5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任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1月08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东路19号汇诚大厦5楼)

    (三)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四)联系人:魏晓娜 联系电话:****-********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1月15日 9时30分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接受地,逾期完成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晓娜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东路19号汇诚大厦5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宿城区水政监察大队

    联系人:刘秀梅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城区水政监察大队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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