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三期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风电场三期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镇赉黑鱼泡风电场三期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1140GNFD11337

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吉林镇赉黑鱼泡风电场三期工程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范围包括:总装机规模为49.5兆瓦的风力发电场所需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

3. 合格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壹亿元(含)以上;

3.2 具有单机容量1500kW或以上风电机组设备的总装能力;

3.3 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台数不低于99台,已稳定运行二年(与所投机组单机容量相同的机组);

3.4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 各投标人按包投标,不得再行分解只投其中的一部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标书制作、评标、定标以包为单位进行。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址、价格及报名要求:

6.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 2011年6月17日起至2011年7月1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3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5 0元人民币)。

6.4 凡申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带齐下列资历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风电机组业绩证明文件。

6.5 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

7.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1年7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0号裕龙国际酒店(会议室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全部投标书都必须附有不少于投标总价千分之五(5‰)的投标保证金。

8. 定于2011年7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0号裕龙国际酒店(会议室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人:洪菲、钱晓媛

邮编:100089

电话:010—********136*****837

传真:010—********

电子邮箱:hongfei@chinatendering.com.cn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人民币帐号:7080 1128 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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