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涉及征收项目内止电及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入围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涉及征收项目内止电及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入围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涉及征收项目内止电及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入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涉及征收项目内止电及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入围单位1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涉及征收项目内止电及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入围。
2.2 招标编号:ZS2019G113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建设地点:香坊区。
2.5投资额:止电费用每户200元,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500户以上按每户150元计取。涉及电力迁改以实际发生为准,并最终评审结论为付款依据。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涉及征收项目内止电及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入围。
2.7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9年04月至2019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5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四、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五、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现场确认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确认,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1 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5.2 项目经理到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5.3 营业执照副本;
5.4 资质证书副本;
5.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
5.6 安全生产许可证;
5.7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二代身份证(施工员(工长)一名、质检员(质量员)一名、安全员一名(安全员同时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5.8 拟派项目经理及小班子人员社保证明材料(2019年04月至2019年09月,必须为企业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及小班子成员);
5.9 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09月-至今)项目业绩至少2项(提供具有备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5.10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报名时间内查询的截图);
5.11投标登记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评委会评标时将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5.12 携带以上证件于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5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七楼712室)进行现场确认。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清晰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5.1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七楼开标大厅)。
八、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管理科
联 系 人:司先生
招 标人: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 系 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 系电话:****-********
2019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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