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公告(隧道LED灯具、广场照明)
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公告(隧道LED灯具、广场照明)
采购名称
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照明灯具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机场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采购编号
CTJCGS-2019-017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36 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 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JCGS-2019-01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照明灯具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机场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照明灯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机场高速北线是四川省首条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是天府国际机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路线全长69.994km,其中三环至一绕连接线长2.814km;一绕至T1、T2互通长40.093km;T1、T2互通至三绕长16.896km;天府支线长10.191km; 2.2 招标物资为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件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获得制造商签发相应的项目授权书,同时需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制造商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投标的,应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本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连续三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财务状态无亏损。投标时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1.3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如下: (1)ZMDJ-1包:投标人具有灯具供货能力,所投隧道LED灯具产品具有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开通)国内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至少2个不同建名的已开通线路的使用业绩,单个合同不少于400万元,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应包括供货清单明细、合同总价等资料(合同协议书内未提供供货清单明细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ZMDJ-2包:投标人具有灯具供货能力,所投隧道LED灯具产品、路灯、高杆灯产品具有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开通)国内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路灯、高杆灯可提供铁路、地铁业绩)至少2个不同建名的已开通线路的使用业绩,隧道LED灯具产品单个合同不少于400万元,高杆灯产品单个合同不少于100万元,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应包括供货清单明细、合同总价等资料(合同协议书内未提供供货清单明细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5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集成商投标的不受此条款约束。 3.4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8日18:00 时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但需注明清晰)足额汇入本次招标专用账户(详见联系方式中的账户信息),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中(包件号)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现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费用将在开标时向各投标人提供发票或后期以邮寄方式邮寄至各投标人)。投标人完成响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article-111-1.html)。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投标人信息表(附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完整的组织客商信息表、组织客商账户信息表(见招标公告附件)及缴纳标书款后的银行回执单一并发送至邮箱ZTWMCDDT@163.com。 4.2 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账户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账号:2687 8442 1955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3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有关招标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4.5 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也可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栋7层多功能会议室。递交纸质版标书前将电子版标书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截止时间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未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予以拒收。 6.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机场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7 招标承办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816室 联 系 人:韩 工(技术) 谢 工(商务) 电 话:186*****771(技术)、***-********(商务) 邮 箱:ZTWMCDDT@163.com 账户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账 号:2687 8442 1955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府机场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 2019年11月01日 附件1:CTJCGS-2019-017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公告(隧道LED灯具、广场照明).docx 附件2:CTJCGS-2019-017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照明灯具采购招标公告(隧道LED灯具、广场照明).pdf 附件3:附件:组织客商信息、组织客商账户信息.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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