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招标公告

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招标公告


寿光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11-01

项目

实施标准

服务时间地点

承担单位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历史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全年,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市博物馆
历史文化中心

二、收听广播观看电视

2、建立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农村广播“村村响”,实现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
3、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4、城乡有限电视信号全覆盖。

全年,全市范围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观看电影

5、每村(社区)每月免费放映1场数字电影,其中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
6、为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放映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全年,全市范围

市文化和旅游京胡

四、公益演出服务

7、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免费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计划。
8、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100次以上。

全年,全市范围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馆

五、群众文化活动

9、常年举办庄户剧团大赛、群众文艺大汇演、市民文化艺术节、京剧票友大赛、广场舞大赛、农民歌手大赛、我们的节日等品牌文化活动,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10次。

全年,全市范围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馆
历史文化中心

六、公益性展览活动

10、博物馆等常年设有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5次以上。

11、市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不少于10次。

全年,馆内

市博物馆
市图书馆

七、公益培训讲座活动

12、市文化馆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每年不少于300次。
13、市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30次。
14、市博物馆下乡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文物宣传等不少于12次

全年,全市范围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市博物馆

八、传承弘扬优秀
传统文化

15、公共图书馆按照省定标准要求建成“尼山书院”,按照市定要求设立“潍水讲坛”,使之具备经典诵读、国学普及、礼乐教化、情趣培养等功能,开展常态化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活动。

全年,馆内

市图书馆

九、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16、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服务的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WIFI;图书馆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全年,馆内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市博物馆

十、特殊群体服务

17、公共图书馆配备儿童和盲文书籍,开展阅读服务。

18、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每年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全年,馆内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十一、全民阅读服务

19、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

全年,馆内

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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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马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文化 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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