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床
更正公告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床
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床
招
标
文
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内江师范学院委托,拟对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
床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以此编号为准)
二、招标项目: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床,共2包。第一包,4人间学生公寓床,预算金额1002.28万元;第二包,6人间学生公寓床,预算金额900.4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2019年地方债新校区学生公寓床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8月31日 9时00 分到2019年11 月 8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已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 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师范学院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第一包,1002.28万元。第二包,900.4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第一包,1002.28万元。第二包,900.4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4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实质性要求) |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但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等),否则不予认定。 |
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第一包10万元;第二包9万元。 缴纳方式: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进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查阅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操作指南和说明进行操作。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网上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证明,并联系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维彬 联系电话:****-******* |
7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约定(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0%) |
8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9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10 |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会 | 无 |
11 | 供应商询问与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邮编:641000。 |
13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柒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
14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
15 | 交货时间、地点 |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16 |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规定验收 |
17 | 投标限制 | 本项目拒绝联合投标;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
18 | 分包履约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 |
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0 |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019年 11 月 20 日 10时 00分 |
2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 天。 |
22 |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请对照采购清单测算报价,以免过高偏离超预算投标无效。如流标重新组织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投标方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投标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
23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2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7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份,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光盘)。(以上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
25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分别装订。 |
26 | 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外层密封袋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编号、所投项目及包号(如有分包)、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 “副本”、 “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字样。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围,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19年 月 日10: 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
27 | 递交标书 开标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加开标现场会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并不得迟到。 |
28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备案。 |
29 | 特别提醒 | 1、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缴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因此,招标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本章第二部分总则第七条对招标文件的更正有详细规定。 3、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内江师范学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了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四、投标文件********6">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7">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需经过有关部门广告审核);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章为准。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8)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1)商务应答表;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章为准。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章为准。
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和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和电子文档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4份)送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
28. 合同分包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有效证件与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其中投标产品XXXX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四、开标一览表
第XX包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万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备注 |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第XX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招标编号:
序号 | 包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包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可以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也可以提供供应商内部会计报表;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8、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第三章表七)和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及服务人员配置表(详见第三章表十)。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二人位爬梯式公寓床 | 一、规格:4000W×900D×2060H(mm)(每位:1套床架、1张床板、1张床垫、1套床下衣柜、书架、写字桌)。 二、材质:1、材质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无虚焊、无焊渣,焊点光滑、美观,结实稳固,漆面不脱落,表面光滑无毛刺,无漏喷及留痕,具有耐腐蚀、防水抗老化等性能,钢床的结构要求:床厅与主柱外挂式连接后,每个连接处无需螺栓紧固,有锥度设计越用越紧固功能。 ▲2、边立柱及上横梁:采用 65*65mm(±3mm)高频焊接闭口扇形钢管,管壁厚1.2mm;床立柱与上横梁连接处采用65*65mm工程塑料弯头转角连接,重100克,床立柱下口采用工程塑料内塞,外侧呈圆弧型。 3、中立柱及上横梁:采用50*50mm高频焊接闭口方管材,管壁厚1.2mm;床立柱与上横梁连接处采用50*50mm 工程塑料弯头转角连接,更加美观。 ▲4、床前后方横梁:规格82*40*1.2mm(±3mm) P形钢管,正面并带两条加强筋,下端成圆弧形;床前后方横梁。 5、床厅护栏:护栏支架采用25*25*1.2mm方管,护栏横支撑:25**25*1.2mm方管,护栏竖支撑:25*25*1.2mm方管,正面护栏下层中间位采用钢板焊封带冲压成型的学生姓名标签框,规格80*60mm。 ▲6、床换: 30*25*1.2mm 闭口D形管材,下端为圆弧形,7根。 ▲7、爬梯:采用 20*40*1.2mm椭圆管为支撑框架。爬梯顶部与床厅连接处加装HDPE防松塑料连接外套,与床梯严密结合,无缝连接,规格尺寸:长45mm*宽25mm*高度25mm*壁厚2.5mm;脚踏板尺寸:320*90*18mm,内侧凸起圆弧形,接触面均倒圆角,厚度为1.2mm,踏板带压制花纹且中间内嵌夜光条(290*25*5mm),与钢制踏板无缝连接,夜光条表面加附9根防滑条,且具有夜晚可视,避免意外滑倒。爬梯底部加装锥形HDPE塑料外套。整体规格尺寸:长45mm*宽25mm*高度27mm壁厚2mm,锥形底座尺寸:长40mm*21mm*高度10mm。此项尺寸偏差(偏差±3mm)。 8、床方与立柱连接方式:压力紧固型卡式连接件。挂件采用2.0mm冷轧钢板冲压成型,25*25*190mm。整体全隐装,无须螺栓连接。 9、床屏横换:采用30*50*1.2mm矩管。 10、床屏装饰换:装饰竖换:采用φ22mm*1.2mm圆管。 11、床板:采用12mm厚多层实木板,与床边完全吻合,四周缝隙不得大于8mm。 12、床垫:采用40mm棕垫,内层天然椰丝经消毒、烘干处理后,含水率≤8%,表面衬优质45度海绵。外表层包优质提花棉布。含棉量达60%以上。 ▲13、衣柜 A衣柜:规格1660(高)×600(宽)×600(深)mm,上柜净空高度为500mm。下层内顶部配置304#不锈钢材质Φ19*1.2mm厚圆管挂衣杆1根,通体采用0.8mm厚冷轧钢板。 B.柜门拉手:采用钢板自拉伸工艺,一体成型,多段可变半径构成U形全钢拉手,拉伸深度不小于16mm,可用于扣手长度不小于260mm极限人机优化,保证良好的开关体验感;门锁机构采用插销式,门关闭状态插销伸入柜体不低于19mm,插销采用φ6mm的冷拉镀锌圆钢。 C.柜门后面及柜内在接触人体或收藏物品的部位应无毛刺、刃口、棱角,不能存在割伤人体的安全隐患,柜底配防水脚垫。要求衣柜门能自然闭合,衣柜门颜色为淡蓝色。 14、侧书架:规格1660(高)×280(宽)×770(深)mm,柜体分为上下2部分,上部为2层隔板共分3层,下部1层格板;上部分书架共三格,▲隔板配置两条750mm*15mm双头圆弧过渡条形压型加强筋,隔板底部配置滚压成形加强筋,增加承重能力,通体采用0.8mm厚冷轧钢板。 15、书桌:桌面尺寸为980(长)×600(宽)×750(高)mm。配置:带抽斗1个,抽斗面宽度300mm,抽斗拉手折弯成型拉手,拉手长度与抽面等长;参考如下图:采用优质两节伸缩式导轨;桌面采用E1级纯实木板,含水率≤8%。桌面厚度为25mm,正面加工为弧边。表面三底四面水性油漆,开60 mm线孔一个。桌面离地高度750mm;桌面后端安装一块高约80mm与桌面同色的实木挡物板。 16、桌上书架:尺寸为980(长)×280(深)*520 mm(高、两层);书架底边增高20mm,备隐形安装灯管。书架底面及背面各配置一条750mm*15mm双头圆弧过渡条形压型加强筋,增加平整度及承重能力,通体采用0.8mm厚冷轧钢板。 三、生产工艺 1、下料尺寸精确,保证产品结构的牢固性、合理性。 2、焊接:二氧化碳保护焊,镀铜焊丝,国标GB810-92,一级。 3、所有金属表面处理:经除油、除锈、陶化、烘干后,高压恒温环氧树脂固体粉末静电喷涂,喷塑温度达到195-205摄氏度,漆膜厚度≧0.06mm。 四、产品执行标准 GB/T1951.2-1994《钢家具质量检验与质量评定》 GB/T3324-1994《钢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5296.6-2004《消费使用说明书第6部分:家具》。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1套(两位) | 床位 | 4140 | 见附图 |
2 | 公寓椅 | 一、规格:480L*380W*420/790H(mm) 二、钢木结构,金属部份采用25*25*1.2mm方管,表面经除油、除锈、陶化、烘干后静电粉末喷涂处理,椅面、椅背采用15mm厚优质多层饰面板,作PVC封边处理。 | 把 | 4140 | 见附图 |
床架:如图所示
柜体:如图所示
公寓椅:
二、商务要求:
1、生产交货及安装要求:所有货物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生产包装完毕,随时等候甲方通知交货、进场安装;于2019年12月10日之前必须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产品质保及售后:本项目所有产品要求五年免费质保。整体安装验收完成后,乙方仍须指派2-5名安装人员备齐零部件驻校维修维护,2020年1月10日前方能离校。
3、投标样品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清单中规定的实物样品1套,中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将封存在采购单位,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包括破坏性试验),如抽样送检达不到质量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产品质量监控:合同签订后,厂家生产过程的各环节,采购人将派人随时到厂家检查核实各类原材料、配件等是否严格按合同及投标文件承诺进行生产制造,若未按合同及投标文件承诺严格履约生产,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追究违约责任。(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条款。)
5、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
第二包: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新校区6人间学生公寓床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三人位爬梯式公寓床 | 一、规格:L6000*W900*H2080(mm)(每套三个床位,三张床板、三张床垫、三套床下衣柜、书架、写字桌、两套爬梯、三套蚊帐杆)。 二、材质:1、材质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无虚焊、无焊渣,焊点光滑、美观,结实稳固,漆面不脱落,表面光滑无毛刺,无漏喷及留痕,具有耐腐蚀、防水抗老化等性能,钢床的结构要求:床厅与主柱外挂式连接后,每个连接处无需螺栓紧固,有锥度设计越用越紧固功能。 ▲2、立柱:采用尺寸68mm×68mm(外径公差±3mm)高频焊接多边型棱型材管,管壁厚1.2mm。 ▲3、床立柱与上横梁连接处采用68mm×68mm(外径公差±3mm)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弯头连接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立柱下端采用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PP材料内塞颜色为浅蓝色(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牢固实用,整体稳固美观。 ▲4、床厅尺寸:前厅采用优质冷轧钢带经高频焊接而成且有两条内加强筋的中空材管材。外径尺寸为:35X89mm(外径公差±2mm),壁厚1.2mm。后厅采用72*32(外径公差±1mm),壁厚1.2mm外形美观,牢固。 5、床换:每位7根床换,采用20*30*1.0mm(外径公差±1mm)高频焊接矩管,中间床换采用卡式连接。 6、安全护栏支架:床栏:采用25*25*1.2mm方管,高300mm。床头护栏:立柱采用50*30*1.2mm矩管连接,床头上端内嵌15mm厚颜色为残秋赤杨木色实木颗粒板,四周PVC封边,安全性符合要求。 ▲7、爬梯:采用40*20*1.2mm椭圆管与25*25*1.2mm方管组合焊接而成,钢板一次冲压成型,配12颗发光颗粒的塑料踏板,踏板尺寸:330*90*15mm(外径公差±1mm),安全性符合要求。 ▲8、 链接方式:床立柱、床厅采用U型三点嵌入式卡扣链接(无螺丝连接),连接件采用厚度≥2.0mm冷轧钢板冲压成型,尺寸为190*65mm ,安全美观。 9、蚊帐杆:Ф16*1.0mm圆管焊接而成。 10、床板:采用厚度≥12mm环保多层板,床板长宽尺寸必须符合学生床的规格要求。 11、床垫:采用40mm棕垫,内层天然椰棕经消毒、烘干处理后,含水率含水率≤8%,表面衬优质45度海绵。外表层包优质提花棉布。含棉量达60%以上。 ▲12、床下书桌、书柜及衣柜:书桌尺寸:L1115*W600*H750mm,桌面采用25mm厚E1级环保中纤板为基材,面贴0.7mm厚优质环保防火板,前端为鸭嘴边。桌下设抽屉及储物柜,尺寸:L400*W500*H725mm。书架单面尺寸L240*W600*H1700mm/双面L480*W600*H1700mm。衣柜上部尺寸:L600*W600*H500mm,下部尺寸:L600*W600*H1200mm,颜色为灰色垂纹,材质采用≥0.8mm攀钢一级冷轧钢板,经激光下料,数控冲床冲压,数控折弯一体成型,焊接,装配而成。柜体边框连续三道折弯、半圆边宽度为23.5mm,圆弧突出门面为8mm,左右侧边带一条2.45mm宽压制成型装饰凹槽,结构合理美观大方。拉手采用全铝合金拉手,锁具采用优塑料盒内嵌式旋转外挂锁,衣柜内配一根不锈钢挂衣杆。焊接采用数码电焊机及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确保工件的焊接强度及焊接平整光滑。 三、生产工艺 1、下料尺寸精确,保证产品结构的牢固性、合理性。 2、焊接:二氢化碳保护焊,镀铜焊丝,国标GB810-92,一级。 3、所有金属表面处理:经酸洗、除油、脱脂、清洗、磷化处理,确保表面不含油污及锈蚀;采用流水线喷涂无死角,优质粉末静电喷塑以及电子控温固化系统(200℃高温固化),工件受热均匀,塑粉附着力强,耐腐蚀、耐擦挂、防护性能良好,环保无污染,无毒、无副作用,使用时无异味,对人体及周围环境不产生危害,漆膜厚度≧0.06mm,保证喷塑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产品执行标准 GB/T1951.2-1994《钢家具质量检验与质量评定》 GB/T3324-1994《钢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5296.6-2004《消费使用说明书第6部分:家具》。 | 床位 | 3660 | 见附图 |
2 | 公寓椅 | 一、规格:480L*380W*420/790H(mm) 二、钢木结构,金属部份采用25*25*1.2mm方管,表面经除油、除锈、陶化、烘干后静电粉末喷涂处理,椅面、椅背采用15mm厚优质多层饰面板,作PVC封边处理。 | 把 | 3660 | 见附图 |
床架:如图所示
柜体:如图所示
公寓椅:
二、商务要求:
1、生产交货及安装要求:所有货物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生产包装完毕,随时等候甲方通知交货、进场安装;于2019年12月10日之前必须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产品质保及售后:本项目所有产品要求五年免费质保。整体安装验收完成后,乙方仍须指派2-5名安装人员备齐零部件驻校维修维护,2020年1月10日前方能离校。
3、投标样品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清单中规定的实物样品1套,中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将封存在采购单位,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包括破坏性试验),如抽样送检达不到质量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产品质量监控:合同签订后,厂家生产过程的各环节,采购人将派人随时到厂家检查核实各类原材料、配件等是否严格按合同及投标文件承诺进行生产制造,若未按合同及投标文件承诺严格履约生产,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追究违约责任。(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条款。)
5、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
注意:
1、技术参数中所有所使用的各类材质规格均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对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应当在第四章规定,不能在本章规定。如存在这样的要求的,应当以第四章规定的为准,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本章未作规定的按第一章采购项目要求执行)。
第二包投标实物样品及小样清单如下:
1、立柱上端PP材料弯头一个,必须提供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弯头(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
2、立柱下端PP材料内塞一个,必须提供注塑模具一次成型的内塞(中标人交货时颜色须为浅蓝色),不能采用喷漆工艺;
3、12颗夜光塑胶防滑脚踏板一个(尺寸:330*90*15mm);
4、无门框体钢制衣柜(尺寸310*310*310)一个;
5、带喷塑床立柱小样一根(尺寸:160mm);
6、带喷塑前床厅小样一根(160mm);
7、三人位公寓床实物样品一套;
8、柜体优质冷轧钢板一块;
9、U型卡扣件一个;
10、15mm厚颜色为残秋赤杨木色实木颗粒板一块,四周PVC封边。
注意:对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应当在第四章规定,不能在本章规定。如存在这样的要求的,应当以第四章规定的为准,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本章未作规定的按第一章采购项目要求执行)。
第七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进行资格性检查。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服务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1、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30分*100%。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技术 指标 和配 置 25% | 25分 |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2分;带“▲”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非“▲”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包括:二人位爬梯式公寓床、公寓椅)每1项得4分,最多得8分。 3、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包括:P形钢管、扇形钢管、矩管、喷塑钢制部件、实木、水性油漆、冷轧钢板0.8mm、棕丝)每1项得0.5分,最多得4分。 |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括号中的名称可以略有差异,但必须有与公寓床或招标文件发布的设计图相匹配的名称。 |
3 | 样 品 6% | 6分 | 1、凡是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样品评分项得分为0分:(1)少送样品的;(2)错送样品的;(3)样品有投标人名称或图案的; 2、投标人提供样品具体分数分配如下: A.管材应无裂缝、叠缝; B.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 C.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 D.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 E.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F.原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完全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存在以上缺陷的,则在6分的基础上,每有1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售后服务8% | 8分 | 1、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售后维护机构得1分;未设立售后维护机构的,承诺中标后在本地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的得0.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制度完善、产品质保期长、服务人员稳定性、服务承诺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但缺乏科学性得1分;差或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为产品购买责任保险的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参保产品需包含公寓床字样,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有一人得0.25分,最多得1分。 | 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投标产品责任保险复印件加盖鲜章 |
5 | 履约能力11% | 4分 | 1、投标人具备家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提供证书的每一工种(包括车工或数控车工、电工及维修电工、焊工、钳工、无损检测员或质量检测员)具有2人及以上得4分,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注:括号中的名称可以略有差异,但包含的内容须是本项要求的相关人员。 |
7分 | 1、投标人需提供具备的生产设备:金属板材数控校平开平系统、金属表面抛丸机、金属数控弯管机、金属管材切割机、数控转塔冲床、全自动无尘烤漆流水线、智能数控全自动托板生产线设备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其中发票上所载明的抬头名称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设备名称必须与以上所列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不得分),全部提供得7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需提供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所拍摄的设备现场作业场景照片及购买设备的正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原件备查)。 | ||
6 | 资信16% | 16分 | 1、投标人获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覆盖产品需至少包含:①校用家具;②公寓家具等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未完全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覆盖产品需至少包含:①校用家具;②公寓家具等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未完全满足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IS0: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证书复印件的得2分。(认证产品应含有金属和钢木家具且具有绿色选择推荐证书,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获得2019年度中国CQTA品质验证证书的得2分(验证产品需包含钢床,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6、投标人获得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示范类型:绿色工厂)的得2分(提供网页名单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 7、投标人获得国家政府相关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8、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方面获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得2分。 | 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名称、有效期不符合不得分.原件备查 |
7 | 节能、环境 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 | 2分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 注: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提供该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截图。 |
8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第二包: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主要评分因素)共同评分因素 | 30分 | 1、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30分*100%。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技术36% (主要评分因素)技术类评分因素 | 36分 | 1、对照本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6分。 2、带“▲”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4分,非“▲”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 | 必须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响应,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样品 (6%)技术类评分因素 | 6分 | 1、凡是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样品评分项得分为0分:(1)少送样品的;(2)错送样品的;(3)样品有投标人名称或图案的; 2、投标人提供样品具体分数分配如下: A.管材应无裂缝、叠缝; B.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 C.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 D.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 E.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F.原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完全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存在以上缺陷的,则在6分的基础上,每有1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履约能力5% 共同评分因素 | 5分 | 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有数控折弯机得0.5分,激光切割机得0.5分,数控转塔冲床得0.5分,液压剪板机得0.5分,具有自动化流水喷塑线得1分。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2017年至今的政府采购钢制产品合同,每有一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分为2分。 | 1、需提供实物照片和购买设备的正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发票上所载明的抬头名称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设备名称必须与以上所列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不得分,发票原件备查)。 2、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5 | 售后服务2% 技术类评分因素 | 2分 | 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质保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 需提供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完整材料复印件(含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检测报告5% | 5分 | 投标生产企业提供(三人位爬梯式钢木公寓床、公寓椅、组合式钢制衣柜、书架、钢板、矩管、锁具、环氧树脂粉末、三点嵌入式连接件、不锈钢挂衣杆),检测报告齐的得5分,每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注:括号中的名称可以略有差异,但必须有与公寓床或招标文件发布的设计图相匹配的名称。 | 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测报告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必须为投标企业名称。 |
7 | 企业实力 (15%) 共同评分因素 | 15分 | 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公寓床、储物柜、桌子、衣柜、钢制床、椅子、书架)的生产和服务,得2分,认证范围缺一项不得分。注:括号中的名称可以不一致,但包含的内容必须全部具备。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公寓床、储物柜、桌子、衣柜、钢制床、椅子、书架)的生产和服务,得2分,认证范围缺一项不得分。注:括号中的名称可以不一致,但包含的内容必须全部具备。 3、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最新标准),认证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公寓床、储物柜、桌子、衣柜、钢制床、椅子、书架)的生产和服务,得2分,认证范围缺一项不得分。注:括号中的名称可以不一致,但包含的内容必须全部具备。 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得1分,未获取不得分。 5、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未获取不得分。 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CEC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未获取不得分。 7、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标准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公寓床、储物柜、桌子、衣柜、钢制床、椅子、书架)的生产和服务,得2分,认证范围缺一项不得分。注:括号中的名称可以不一致,但包含的内容必须全部具备。 8、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银行颁发或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AAA级信用证书得1分,未获取不得分。 9、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未获取不得分。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
8 | 投标文件的 规范1% 共同评分因素 | 1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无特殊情况,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草案,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 录 A项目基本情况
附 录 B合同期限
1、XXXX;
2、XXXX;
3、XXXX.
…
附 录 D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附 录 E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附 录 F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附 录 G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附 录 H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附 录 I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附 录 J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附 录 K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附 录 M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录 N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地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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