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公示
嘉荫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37
基本情况:全县2012年-2014年8个项目,其中6个垃圾收运项目,2个畜禽粪便治理项目,存在问题主要是项目内容未建款项已支付,擅自更改初步设计,未执行项目法人制,未招标。
责任单位:嘉荫县政府、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环境监管,保证垃圾和畜禽粪便治理项目正常运行,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的持续效果。
完成情况:一是我县资金未配套到位的资金于2019年4月份配套到位,2019年7月完成项目的给排水、绿化及化粪池工程建设,完善项目内业材料,并给予李玉辉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的决定。二是委托第三方对8个项目做评估报告。三是项目已整改,完成招投标。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嘉荫县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8-*******
联系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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