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车务段“货运装卸便携式照明灯采购”询价公告
龙门车务段“货运装卸便携式照明灯采购”询价公告
龙门车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龙门车务段“货运装卸便携式照明灯采购”项目
二、询价清单、预算及技术要求
1.时间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
2.投标方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询价项目生产供应能力。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数量:20台。
4.技术要求:
强光持续时间:大于等于10小时;
电池容量:大于等于4000毫安;
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
具有防爆功能;
根据工作需要,灯具具备吸附铁门等功能,重量轻方便携带,可手提。
光源采用LED光源;具有强光与普通照明多种光照模式;
外壳坚硬防破损,有防护等级认定。
三、相关要求
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龙门车务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合法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并在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的。
3.请于2019年11月6日9:00时到龙门车务段606招标会议室现场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请注明税前价、税率及总额),报价表请按龙门车务段询价表申报(附件)。请随报价一并递交产品样品及产品说明书一份。若为产品代理商,请提供代理产品生产商资质、证书、产品授权书等。龙门车务段地址:洛阳市瀍河区春都东路4号。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报价含材料费、交通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且使用材料需符合国家标准。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随同报价单原件一同送达。(未提供资质材料的将予以拒绝)
6.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58*****757
通信地址:洛阳市瀍河区春都东路4号龙门车务段。
邮政编码:471000。
四、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龙门车务段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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