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内与地铁相关项目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
知识城内与地铁相关项目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知识城内与地铁相关项目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已由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埔发改投〔2019〕35号批准建设,建设业主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评估、监控、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知识城内与地铁相关项目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对知识城地铁14号线沿线,红卫站~新南站区间、新南站~枫下站区间、知识城站~何棠下站区间、旺村站~汤村站区间、汤村站~镇龙北站区间、汤村站、汤村站东北出入口等地铁站区间(含知识城钟太快速路(一期)工程、知识城九龙新区四横路西延线建设工程、知识城南片区玉麟一路(创新大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九龙凤尾坑整治工程、知识城九龙湖与平岗河连通河道工程、知识城九龙大道污水管(KS3-1路~康大站)工程、知识城景观大道工程等项目),进行安全评估、保护监控、监测等工作;内容包括地铁隧道三维结构变形自动化监测(含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变形监测等)及隧道结构形状调查等。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另行确定为准。
2.1.3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广州知识城。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51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 项目范围:知识城内与地铁相关项目安全评估、监控监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监测方案、服务合同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且不得要求招标人补偿任何费用。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负责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评估、监控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安全评估、监控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负责协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并组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基坑开工前地铁隧道的现状确认、施工过程中的确认及施工完成后的地铁隧道状况确认评估工作。资料内容及形式均需满足地铁公司要求。
③负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保证地铁隧道状况的确认工作及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施工监控和监测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按审批了的方案实施监测工作。实施监控、监测工作应满足项目地铁保护工作需要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⑤中标单位需按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检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铁公司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⑥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⑦核对现场施工图纸是否与地铁公司、地保办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性。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降水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隧道自动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督促落实暨有地铁既有结构安全的专项保护措施。会同测量人员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放样的复核。组织各个参建单位对地铁隧道现状进行普查和确认。
⑧根据既有线检测结论及既有线设计、勘察资料等,提出量化的既有线地铁抵抗附加变形和荷载的能力。根据新建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方案等,提出对既有线安全运营的影响情况及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2.2.3 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 监测服务最高投标总限价:********.19元(其中安全评估费投标限价*******元、监控费(调查检测)投标限价*******元、监测费投标限价*******.1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测斜观测、支撑应力/轴力观测、地下水位观测)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的单位为牵头人,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及收取合同款项。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8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11月2日 00时00分至
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1月2日 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时45分至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2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2 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万科幸福誉商业街二楼
联系人:涂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49号2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134*****183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万科幸福誉商业街二楼
联系人:涂工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监管电话:***-********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1月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共同授权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联合体各成员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各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人收款账号为: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联合体分工原则:
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联合体主办方 ,负责。
联合体成员方 ,负责。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三、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送招标人一份(中标后提供),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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