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招标公告
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招标公告
虞城县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虞城县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稍岗乡人民政府、虞城县李老家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虞城县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建设。
建设地点:虞城县稍岗乡、李老家乡境内。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2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
第一标段:虞城县李老家乡建设S203至陈店乡村道路工程,新建平原四级水泥路7公里;
第二标段:虞城县稍岗乡新建至稍岗至前吴乡村道路工程,新建平原四级水泥路8公里
2.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拟派建造师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4企业应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或《进商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往南50米路东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留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进豫备案介绍信》或《进商备案介绍信》。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稍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51*****566
招标人:虞城县李老家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1*****999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6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3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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