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交警大队流动警务室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竹溪县交警大队流动警务室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溪采计备[2019]ZX0655号采购计划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竹溪县交警大队流动警务室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R(ZX)A********2
2、项目名称:竹溪县交警大队流动警务室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流动警务室
4、预算金额:56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票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并提供售后服务站点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五、投标事项:
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询价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六、发售登记及询价文件的获取办法: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及“第二条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300元。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下午17:30。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下午14:30。
2、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竹溪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刘松
联系电话:186*****718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溪城春天小区G栋三单元202室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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