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文学校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贤文学校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300108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19JSSG10Z0382
项目名称:高新区贤文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贤文片区,崇华路以东,规划路以南,会展西路以西,会展路以北。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13949合同估算价:15591
结构形式:框架工程规模:30963.85
计划文号:鲁发改社会【济高管字[2018]21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第字/
建设单位: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胜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董胜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186*****623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霞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房地产产权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贤文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建设地点:贤文片区,崇华路以东,规划路以南,会展西路以西,会展路以北。
3、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0963.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5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09.66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5591万元。
4、计划工期:540日历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内容:高新区贤文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二、投标条件
二、投标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4日止(5年),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4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范围
高新区贤文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等工程施工及保修。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9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jncc.gov.cn”或“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社区B2铂宫别墅50号楼104)报名,联系人:安文桥,联系方式:****-********;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6)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7)企业信誉自查承诺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注:资质证书副本、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31日 - 2019年11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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