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遥感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固定遥感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固定遥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采计备[2019]XM197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人),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一 | 机动车尾气汽柴一体式遥感监测系统设备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污染监测单元,含光源发射端、接收端) | 4 | 套 |
二 | 系统标准附件 | ||
2.1 | 车辆速度、加速度测量系统 | 4 | 套 |
2.2 | 多车道车辆摄像抓拍、识别及路况监控系统 | 4 | 套 |
2.3 | 高性能系统控制计算机 | 4 | 套 |
2.4 | 恒温控制系统 | 8 | 台 |
2.5 | 环境气象测量系统 | 4 | 套 |
2.6 | 标准样气 | 8 | 瓶 |
2.7 | 专用工具箱及各辅助连接线 | 4 | 套 |
2.8 | 固定式遥感设备专用机柜 | 4 | 套 |
2.9 | 黑烟抓拍系统 | 4 | 套 |
2.10 | 便携式透射式烟度计 | 2 | 套 |
三 | 遥测软件系统 | 4 | 套 |
四 | 遥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系统 | 1 | 套 |
五 | 施工服务 | 1 | 项 |
六 | 运营及维护服务 | 1 | 项 |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采购金额:780.12万元;
3、质保期:二年(从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服务期:9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设备需安装到位,系统初步运行,并完成初验收。30日历天内需达到项目验收标准,并完成项目验收);
5、交货地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前36个月)在供货过程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及与业主纠纷(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投标人须在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11月5日9:00时至2019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
4.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4.5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三标室(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高翔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301-02号
联 系 人:孙峰
电 话:139*****544
招标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