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19-481供电配件二次公告

[招标]19-481供电配件二次公告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1月8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供电配件


包件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包件1

1.

接地封线

25kv

30

中标后15日内

包头供电段

2.

验电器

25kv

20


3.

杂物杆

25kv

6


4.

打冰杆

25kv

5


5.

安全带

全身式

40


6.

接地封线

220kv

10


7.

验电器

220kv

6


8.

绝缘手套

12kv

10


9.

绝缘靴

25kv

10


10.

手握式接地封线(配电)

10kv

8


11.

验电器

10kv

6


12.

短接线

两个线夹子带一根3m,25平方线绝缘铜线

30

中标后2日内

13.

绝缘拉杆

10kv

10


14.

接地钩钉

镀锌铁棒

30


包件2

1

兆欧表

ZC-7(1000V)

5


2

兆欧表

ZC-7(500V)

5


3

兆欧表

ZC-7(10000V)

5


4

兆欧表

ZC-7(2500V)

5


5

兆欧表

ZC-7(5000V)

5


6

多功能钳形表

S215

5


7

万用表

S119D

5


8

接地电阻测试仪

ZC29B-2

5


9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3


10

定位器角度测量仪


3


11

高斯计


1


包头供电段

包件3

1

单相变压器

1.2KVA

3


2

单相变压器

3KVA

3


3

单相变压器

5KVA

8


包件4

1

铁梯车


6


包件5

1

组合工具

02LB310

2


2

电动起子机


10


3

电动螺丝刀


10


4

扭面器


4


5

紧线器

2t

4


6

紧线器

3t

4


7

滑轮组

1:3(3T 70米)

1


2 主要事项:

2.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包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包件二、三、四、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原件和生产厂家的资质及相关技术资料,一个生产厂家只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单项物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需出具成本分析报告。详见标书附表《技术规格书》

2.2 辅助性能要求:详见标书附表《技术规格书》。

2.3 质量保证要求:卖方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2.4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买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卖方无条件补齐。2、设备发生故障后,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质保期为一年。(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对于可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做出承诺),质保期内产品提供“三包”服务,质保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一律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更换或退货,所供产品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采购单位有权对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缺陷、故障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2.5 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①安装调试:厂家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证设备达到正常的运用状态。②负责提供相关缆线及辅助材料。③人员培训:厂家负责对使用单位的作业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配件、附件要求:①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按说明书配置配件;②附技术说明书。

2.6 交货日期要求:所有物资必须在供应商收到需求订单后48小时内送达。供货方如出现供货时间滞后,或断货现象,供货方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2.7 履约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年。履约期限内,若中标项目被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范围且已确定中标人,履约期限自动变更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

2.8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代理商交货时随货附投标文件中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及代理商与授权单位的该项产品供货合同。)

2.10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1 其他: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生产厂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0万元。

代理商注册资金(本):不低于500万元。

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 时间、地点安排:

5.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11月8日8时 3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7日17时00分

5.2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6 联系方式:

6.1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联系人:吕婷

6.2 招标文件咨询传真电话:****-******* 联系人:张鹏君

6.3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崔建宇

6.4 合同签订单位咨询电话:****-*******联系人:吕婷

7 标书下载方式:

7.1 招标文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使用公共用户登录下载;用户名:htjzbw 密码:htj123。?选择普通登陆后,点击一次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8 投标费用:

8.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8.2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8.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9 投标报名:

9.1报名方式:发送至:hhht197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投标编号、包件号、单位。邮件内容如下表: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⑧未报名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⑨需发二次公告,以二次公告的开标时间为准。具体事宜电话联系:****-******* 张鹏君

9.2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9—35—2、19—111—5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19年11月1日

填表及审批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审核:

招标文件审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件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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