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JC01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酒泉至额济纳铁路酒泉至东风段升级改造工程集采物资(外加剂)招标公告
WZ-JC01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酒泉至额济纳铁路酒泉至东风段升级改造工程集采物资(外加剂)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酒泉至额济纳铁路酒泉至东风段升级改造工程
集采物资(外加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1-2019-WZ-JC013
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甘肃省,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酒额铁路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要求,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施工段位于甘肃省酒泉市境内,起讫里程为DK55+000~DJK117+700,其中DK55+000~DK133+628.08段,全长78.628Km,为新建线;DJK115+500~DJK117+700段,全长2.2Km为改建营业线。
线路标准:国铁Ⅱ级,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Km/h。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所需的外加剂统一集中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生产能力要求:减水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设备采购发票。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年至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外加剂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内生产投标物资所需每种原材料购货发票原件各3张,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最新(2017-2018)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外加剂主要组成与比例文件。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2019年)内至少2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2017-2018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7其他:
①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生产企业、合格供应商优先选用;
②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放。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③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④加盖公章的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表1)⑤ 标书费银行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t21jzcg@163.com(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发送扫描件的同时还应将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集采中心确认后发放招标文件。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标书费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附件2)。
4.3本次招标文件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发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上午09:0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6日上午10:00,地点为:坤逸精品酒店安宁桃海店(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15号王府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10:00。
6.2开标地点:逸精品酒店安宁桃海店(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15号王府大厦)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汇采网(www.crcch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外加剂为1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兰州铁路支行营业部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赵文马腾
电子邮件:zt21jzcg@163.com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酒额铁路工程项目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
联 系 人:吴建平
电 话:138*****258
电子邮件:********1@qq.com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1-2019-WZ-JC013
申请人名称 |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 ||
领取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开票信息 |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声明 |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领取,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1.本表一式二份,投标文件中装订1份,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单独提交1份。
附件二
招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执行 标准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到货 地点 | 招标文件 售价 | 投标保 证金 | 收货人 |
1 | 聚羧酸减水剂 | 聚羧酸高性能 | TB/T3275-2018 | 吨 | 1065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酒额铁路工程项目部一二分部施工现场 | 2000 | 10万 | 吴建平康立虎 |
2 | 引气剂 | 烷基类 | 吨 | 501 | |||||
3 | 聚羧酸减水剂 | 聚羧酸高性能 | 吨 | 656 | |||||
4 | 引气剂 | 烷基类 | 吨 | 322 |
注: 1.交货时间:按照项目施工要求组织供货。
2.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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