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第二期续签运营服务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第二期续签运营服务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第二期续签运营服务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第二期续签运营服务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

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 购 人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采 购 人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蒙南路

三、采购人联系及电话:赵越****-*******

四、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第二期续签运营服务费采购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宿州市公共自行车项目第二期共计站点40个,1300辆自行车,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宿州市第二期公共自行车站点及车辆后续的运维服务工作。

六、采购预算金额:约450万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14年7月25日宿州市公共自行车项目第二期通过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建设运营单位,目前已建成运行站点40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按合同约定,于2019年7月24日五年运营到期。

(2)因公共自行车系统主要硬件、软件涉及到产品专利,为实现平台管理系统运作的连续性及城区公共自行车一卡通,便于今后系统整体技术升级和维护,从通借通还、统一调度、统一运行维护、以及节省投资的角度出发,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第一期公共自行车项目进行续签,供应商仍为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续签结束日为最后一期(汴北区域项目)合同到期日,即2021年12月8日。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因第二期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运维、服务中标人为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该期运营期限为5年,即2014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止,第二期已期满。

2、从以下原因考虑本项目的延续运维服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①后续运维服务技术的延续性

②备品备件的配套性(购买渠道单一)

③软件服务平台的一致性、兼容性

专业人员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万红英

高级会计师

宿州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福利

工 程 师

埇桥区政务中心


王璐鑫

高级工程师

宿州联通公司


刘 帆

高级工程师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黄 浩

高级工程师

宿州市市立医院


④专利技术及方便群众出行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都市华庭C1栋104室

项目负责人:侯远辉联系电话:175*****678

十二、招标人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宿州埇桥区宿蒙南路

联系人:赵越联系电话:****-*******

十三、公示期限:2019年 11月 1日至2019年 11月 8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人)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 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续签 公共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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