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18年全省卷烟零售终端智慧收银设备及软件配套服务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18年全省卷烟零售终端智慧收银设备及软件配套服务项目(第二次)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18年全省卷烟零售终端智慧收银设备及软件配套服务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18年全省卷烟零售终端智慧收银设备及软件配套服务项目(第二次)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2018年全省卷烟零售终端智慧收银设备及软件配套服务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2018年全省卷烟零售终端智慧收银设备及软件配套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零售户收银机软件开发以及配套零售终端收银设备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万元;最高限价为:4000元/台套。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烟草行业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的;(六)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 |||||||||||||||||||||||
3.2.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5 日 09 时 00 分至2019 年 11 月 11 日 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
4.2.、招标文件售价:网上支付金额为0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
5.2./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四川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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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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