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城市党建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
海门市城市党建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海门市海门街道解放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海门市城市党建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城市党建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海门市城市党建公园坐落于海门市解放西路滨河廉政文化广场,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实施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小品等。
二、项目编号:GXQCG********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92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中具有园林绿化内容的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由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单位,和企业营业执照中具有园林绿化内容的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
(1)由两个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相关资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或类似性质的协议书,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双方各自的责任,该协议作为资格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
(3)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联合体主体人传递。
(4)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不被允许:
①严重影响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
②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项目利益的其他情况。
四、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投标文件递交:
1.下载招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自行下载标书;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市秀山西路581号对面,海门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3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户名: 海门市财政局
开户行:南京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交易中心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手机: 150*****601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海门市海门街道解放西路社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72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门市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
E-MAIL:********3@qq.com
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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