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财政局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服务与改造招标公告

闻喜县财政局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服务与改造招标公告

闻喜县财政局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服务与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140*****591********2-001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4日

闻喜县财政局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服务与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山西易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闻喜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拟就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服务与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服务与改造项目

2、项目采购人:闻喜县财政局

3、项目编号:Z140*****591********2

4、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

原因阐述: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8】31号)文件,要求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新会计制度并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另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地方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函【2019】152号)文件,要求实现指标管理系统数据与监控平台的对接,打通数据交换“通道”,从而减少操作人员手工工作量,提高数据准确性。

为确保应用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保密性、兼容性、完整性和运维服务的配套,现需对VPN设备进行升级以满足对新系统的支持,并由第三方辅助预算单位做好新旧衔接工作。同时,根据(晋财库函【2019】152号)文件要求,做好与监控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由于我县的财政、财务业务系统均由北京用友政务在运城地区的唯一授权供应商——运城市政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因此,特申请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表

5、采购预算金额:32万元

6、拟定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供应商名称:运城市政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北路147号丰喜公寓504室

联系人:张魁

联系电话:181*****129

7、公示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闻喜县财政局

地址:山西省闻喜县牌楼西街120号

邮编:043800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易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兆大厦506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152*****830

电子邮箱:********0@qq.com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人

闻喜县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

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服务与改造项目

项目预算价

32万元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刘中兴

高统

信息

运城市统计局

134*****856

王崇奇

中级

信息

运城市工学院

187*****315

姚科云

高级

经济

运城农职院

139*****166

拟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原因阐述: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8】31号)文件,要求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新会计制度并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另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地方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函【2019】152号)文件,要求实现指标管理系统数据与监控平台的对接,打通数据交换“通道”,从而减少操作人员手工工作量,提高数据准确性。

为确保应用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保密性、兼容性、完整性和运维服务的配套,现需对VPN设备进行升级以满足对新系统的支持,并由第三方辅助预算单位做好新旧衔接工作。同时,根据(晋财库函【2019】152号)文件要求,做好与监控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由于我县的财政、财务业务系统均由北京用友政务在运城地区的唯一授权供应商——运城市政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因此,特申请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论证

情况及意见

本项目是为全面执行新会计制度所做的网络设备升级和新旧制度衔接的服务工作;二是财政业务系统与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接所做的接口改造;由于闻喜县财政、财务业务系统一直由北京用友政务公司在运城地区的唯一授权供应商——运城市政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提供运维服务,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保密性、兼容性、完整性和运维服务的配套,建议由运城市政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为该项目提供服务,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其他事项




山西易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4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系统 财务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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