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监理六标段
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监理六标段
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监理六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已由 平泉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核字【201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监理六标段2.1.2建设地点:平泉市榆树林子镇当铺村2.1.3建设规模:本标段主要是建设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1处(榆树林子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1.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2.1.5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2.1.6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04 17:00至2019-11-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网址 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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