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遥感设备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机动车遥感设备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设备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名县环境保护局机关
行政区域大名县公告时间2019年11月04日16: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04日13:21至2019年11月08日13:21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交通巷1号祥龙湾小区2号楼2号底商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14:30
开标地点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大名县北京路,政务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名县环境保护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邯郸市大名县境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交通巷1号祥龙湾小区2号楼2号底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设备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王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大名县环境保护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大名县境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交通巷1号祥龙湾小区2号楼2号底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5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11月26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11-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交通巷1号祥龙湾小区2号楼2号底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大名县北京路,政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4、近三个月连续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其中必须包含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5、近三个月连续的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7、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加盖公章(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散装资料不予受理。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到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
备注:采购人名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设备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系统 遥感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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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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