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部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某部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某部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某部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4日17: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05日08:30至2019年11月11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助理 136*****1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俞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某部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某部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闽咨采[2019]9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某部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
联系方式:邱助理 136*****1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俞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福州某部机关军营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所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且为原装正品行货,包装标示完整,质量达标。
2、某部机关超市一间面积为100平方米,某部医院超市三间共90平方米,某部某大队超市一间面积为40平方米,(某部机关和某部大队超市是否进场和进场时间由采购人决定,若最终没有进场,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前期装修由中标人自行装修,装修方案需经采购人同意,不能破坏主体结构,用途。装修完毕后营业后开始算承包期。
3、部队无偿提供经营场所,为超市员工提供相关便利,不收取管理费、租金和利润,收取水电成本价,最大限度降低超市运营成本和商品价格,军营超市标准(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特征、统一经营方式标准、统一供应商引入机制、统一服务规范和服务员服饰),积极推进军营超市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最大限度为官兵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保障。
4、承包期:采用“1+1+1”模式,若部队满意中标人提供的服务,第一年期满后可续签第二年,以此类推,至2020年12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8:30至2019年11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福州市有3家以上连锁直营或加盟超市,具有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提供店面门头彩照并注明详细地址);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参股企业,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超市(便利店)经营方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工商、税务、卫生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具备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香烟销售许可证等相应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第4、6、7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合格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完整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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