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尔汗盐湖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建筑、景观工程)(第一批次)施工(第三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察尔汗盐湖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建筑、景观工程)(第一批次)施工(第三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尔汗盐湖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建筑、景观工程)(第一批次)施工(第三次)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备【2017】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梦幻盐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招标内容:建筑物建筑面积为7458平方米,包括4个单体,分别为:(1)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632平方米(含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352平方米)(2)公共卫生间A型(共2个),游客服务中心和云影花塔时代广场各1个,单体建筑面积231平方米,(3)盐晶广场公共卫生间B型1个,单体建筑面积182平方米,(4)湿地观鸟长廊公共卫生间B型1个,单体建筑面积182平米。景观部分面积为85497.1平方米,共包括七个单项工程,分别为:(1)游客服务中心(景观),设计规模31862.1平方米(2)云影花塔时代码头(景观),设计规模8171平方米(3)芦港戏鸭(景观),设计规模3255平方米(4)极目两级,设计规模2393平方米(5)观鸟长廊,设计规模3186平方米(6)盐晶广场(景观),设计规模25100平方米;(7)达布逊南岸,设计规模11530平方米。其他部分:(1)导览系统(导视牌及垃圾桶)(2)盐晶广场:休息厅A型3个、售卖厅3个;(3)游客服务中心采暖(4)七个单项工程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对以上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2014年至今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有效的青海省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地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11月05日09:00至2019年11月09日17:30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8日 11时00分,由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6.2 如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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