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第八小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莒南县第八小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莒南县第八小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 1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的,有经年检合格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课桌检测报告;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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