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外墙砖粘贴及抹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外墙砖粘贴及抹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外墙砖粘贴及抹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TFKCYSHD-ZB-057)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2项目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1.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6万m2
1.4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5业主:成都天投双创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墙砖粘贴及抹灰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内容,严格遵循且不限于业主方招标文件、总包合同中关于外墙砖及抹灰施工范围的具体说明内容。
2.2招标范围: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墙砖粘贴及抹灰施工等。
3、承包方式:采用劳务分包,即主材甲供,承包人包工、包机械、包材料、包安全、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4、计量计价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不含税单价包干计量计价,包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除招标方提供材料外的所有辅材)、机械费、规费、利润、基层处理风险(平整度、孔洞、裂缝处理等)、材料二次或多次转运等完成外墙砖及抹灰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受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影响而进行调整,当人工费、材料费或其他事务方面的费用发生变化时,其不含税单价不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部位的面积计量。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向招标人签证索赔费用。
4.2特别注明:
4.2.1.中标人应为工人办理暂住证、外出务工证、计划生育证,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缴纳分包公司须缴纳的一切费用。
4.2.2.中标人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4.2.3.中标人投入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数量必须满足招标人分阶段进度计划的要求。
4.2.4.中标人须于每次付款前向招标人项目部提交准确的工人工资表,其工人工资由招标人监督发放。
4.2.5.现场材料看管由中标人负责,须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提供足额的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保安人员。
4.2.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性交验合格。若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或缺陷,承包自费返修到经质检、监理、招标人认定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且需承担不含税5000元~50000元的违约金。
5、招标的时间及要求:
5.1.发标时间:2019 年月日12:00 。
5.1.1 2019年月日领取招标文件。
5.1.2 2019年月日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送至招标人(并将电子版投标疑问发送至********62@qq.com 的邮箱),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19年月日17:00前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系人:禹琴,联系电话:182*****590。
5.1.3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12:00 前。
5.1.4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6、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
6.1质量目标详见拟签订的《外墙砖及抹灰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2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且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6.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合格且满足招标人现场具体要求。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其附件(附件一至五);
7.1.2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
(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3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建筑施工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且准备原件以备查验。
8.3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3.1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8.3.2投标人工程业绩资料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外墙砖及抹灰施工专业分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三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3技术标评审:主要分析投标单位施工资质与过往工程经验,采用评标委员会讨论评价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1.5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12、其它:
1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3、施工条件及要求
13.1施工条件:
13.1.1招标人为中标人管理人员和工人提供住宿宿舍,所有住宿用具由中标人自备,甲方不提供中标人现场办公室,现场办公室由中标人自理,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中标人宿舍,招标人提供的宿舍数量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确定的数量若不能满足投标人需求则投标人自行解决差额部分的住宿,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生活区有食堂,饮食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场内场外交通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3.1.2招标人提供水源接驳点(以招标人现场具体布置为准),招标人提供二级配电箱,其他关于水电方面的设施由中标人自理,作业区照明等均由中标人自理。
13.1.3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等由招标人免费发送一套(包括电子版和纸板)给中标人,中标人需要多份则自行复印并承担复印费用
13.2投标人的要求:
13.2.1必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外墙砖及抹灰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3.2.2施工管理力量。投标人应在附页中详细介绍拟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管理人员、姓名及岗位、业绩,要求真实并确保能常驻现场。
13.2.3要有明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投标人应在附页中对各项目标予以明确承诺并简单介绍保证措施。
13.2.4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将各专业间的矛盾提前发现和提出,以便有足够的协调解决时间。若中标人因此而出现的问题拖延工期或擅自施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3.2.5中标人在施工前应编制本工程外墙砖粘贴及抹灰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安全文明施工、外墙砖及抹灰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所编制的方案进行实施。
14、付款方式:详见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墙砖粘贴及抹灰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按照以下付款方式,进行如下报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算规则 | 单位 | 开票类型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外墙抹灰 | 1、综合考虑各类砂浆类型及搅拌方式,综合考虑各类墙体基层,综合考虑抹灰厚度、成活遍数及施工部位; | 不扣除0.3m2以内的洞口,按实际施工的抹灰面积计算(各类线条按展开面积计算)。 | m2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2 | 外墙砖粘贴 | 1、粘贴部位:综合砖、加气砼砌块、砼等各类外墙面、飘窗板、空调板、设备平台、门窗洞口收边收口等按图纸和技术要求需要贴外墙砖的部位; 7.粘接剂采用(巴斯夫、马贝),勾缝剂采用(巴斯夫、马贝、雷帝) | 不分施工部位、外墙砖颜色及规格、无论是否存在线条、无论是否需要现场切割排版,按实际施工外墙砖铺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各类线条按展开面积计算)。 | m2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1、上述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辅材费、管理费、排版费、文明施工费、加班费、福利待遇费、高温补贴费、社会保险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特别说明:基层抹灰价格不因结构复杂程度调整)。
2、上述价格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包括施工图、施工措施、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及定额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投标人在充分熟悉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报价资料,并了解了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后,经双方一致确定的综合单价是双方的结算单价。无论何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
3、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再发生计时工、点工、估工等,并不再签认包干范围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
4、投标人提供招标人所需的一切资料及试验,资料一式陆份。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参加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及合同订立和签署本工程的相关经济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合同签订、价款确定、函件往来、工程量确定、结算价款确定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另外本法定代表人指定的邮箱为我公司专门接收贵公司资料、通知、文件及信息的专用邮箱,电子文档达到我公司指定邮箱之时表示乙方已接受该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按照商务标要求装订填报)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外墙砖粘贴及抹灰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TFKCYSHD-LW-0?)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外墙砖粘贴及抹灰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墙砖粘贴及抹灰劳务分包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工程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三、分包范围、内容及要求
3.1施工范围: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乙方外墙砖及抹灰施工工程。
3.2工程内容:外墙贴砖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本合同为包工包料包辅材合同,甲方仅提供材料为:所有外墙砖、水泥、河砂、原材料、商品砂浆(若有);其它钢丝网、小型机具、草酸等所有(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在外墙砖及抹灰施工中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且费用已包含在不含税单价中。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中本工程的施工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中的外墙面砖施工及清洗、竹跳板或木跳板的搭设、建渣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回收、场内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竣工验收及交用户前的卫生清洁的人工费、小型机具费、材料费(各种辅助材料)、安全生产及管理、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材料堆码及守护、环境卫生的辅助工作以及交付使用(含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等全部内容,即包工、包料、包辅材、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及有关部门验收。
甲供材料卸货堆码、保管、甲供材料堆场转移(含多次转运)等均属乙方工作内容,均已包含在不含税单价内。
3.3工程要求:
3.3.1所有工序、工作都必须符合成都 市标准化文明施工的要求。
3.3.2要求做到现场验收及检查符合国家标准及文明施工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达标,外墙砖及抹灰施工完成后的(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工作应由乙方负责。
3.3.3乙方自行与主体劳务工序交接,若未交接视为确认上一工序无问题。外墙抹灰及外墙砖铺贴排版在均在乙方工作范围内,不另计取费用。无论工作难度大小、无论是否需要切割外墙砖、无论是否有线条均执行本合同不含税单价。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法律法规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1对于非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三日内书面报告甲方,建设单位及甲方认可后,工期可顺延。在无甲方书面通知停工的前提下,乙方擅自停止施工,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甲方将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0元的违约金。
4.2合同履约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五、合同价格
本合同暂定不含税合同总价款:元(大写金额:),税金:元(大写金额:),暂定合同总价款:元(大写金额:)
价格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算规则 | 单位 | 开票类型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外墙抹灰 | 1、综合考虑各类砂浆类型及搅拌方式,综合考虑各类墙体基层,综合考虑抹灰厚度、成活遍数及施工部位; | 不扣除0.3m2以内的洞口,按实际施工的抹灰面积计算(各类线条按展开面积计算)。 | m2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辅材含:界面剂、钢丝网、发泡剂 | ||
2 | 外墙砖粘贴 | 1、粘贴部位:综合砖、加气砼砌块、砼等各类外墙面、飘窗板、空调板、设备平台、门窗洞口收边收口等按图纸和技术要求需要贴外墙砖的部位; 7.粘接剂采用(巴斯夫、马贝),勾缝剂采用(巴斯夫、马贝、雷帝) | 不分施工部位、外墙砖颜色及规格、无论是否存在线条、无论是否需要现场切割排版,按实际施工外墙砖铺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各类线条按展开面积计算)。 | m2 | 专用发票 | 辅材含:勾缝剂、粘接剂 |
注:1、上述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辅材费、管理费、排版费、文明施工费、加班费、福利待遇费、高温补贴费、社会保险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特别说明:基层抹灰价格不因结构复杂程度调整)。
2、上述价格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包括施工图、施工措施、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及定额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乙方在充分熟悉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报价资料,并了解了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后,经双方一致确定的综合单价是双方的结算单价。无论何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
3、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再发生计时工、点工、估工等,并不再签认包干范围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
4、乙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一切资料及试验,包所有材料三方复检及现场检测费用,资料一式陆份。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图纸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计算规则计算。
6.2结算办理:结算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23日。外墙砖每完成4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一次进度结算,结算签审完毕后次次月5日之前支付该笔产值的70%,遇开学和春节节点,提升支付比例至85%,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完工后30天内办理总结算,总结算签审完毕后3个月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甲方保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30天内无息付清尾款。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6.3付款方式:甲方使用专户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具体选择何种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指定并在支付前通知乙方,对此乙方无异议。
6.4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双方结算金额的本单位合格发票及甲方付款金额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进行惩罚性违约金的扣除,并保留提交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权利。
6.5、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
6.5.1、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6.5.2、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违约金。
6.5.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乙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违约金。
6.5.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甲方向乙方的农民工垫付的工资,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
6.5.5、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6.5.6、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6.6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 简易计税方法
6.7乙方属于 〇 一般纳税人 〇小规模纳税人 〇其他
6.8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8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
7、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8.1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8.2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8.3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8.4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8.5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8.6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8.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8.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9、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8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8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9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8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12、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按扣除前工程款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13、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 工程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服务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经办人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七、质量:
乙方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满足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项验收规范要求及行业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创国家优质工程”的标准。
7.1外墙抹灰应严格按照外墙抹灰规范及方案施工,应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进行空鼓检查。
7.2单位工程外立面抹灰完成后,应进行外墙淋水试验,试验应采用pvc管钻孔,24小时全面淋水并通过三方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未进行淋水试验就后续施工,甲方将对乙方收取不含税2000元/次的违约金。
7.3淋水试验通过后,与甲方协商进行样板施工并报业主、监理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严禁私自无验收无标准大面积施工,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甲方将对乙方收取不含税2000元/次的违约金。面砖粘贴后,外墙出现渗水情况,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按照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八、安全:
8.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作业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建筑工人社会保险如由甲方统一购买,则相关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价款中予以扣除)。
8.2在施工期间,乙方确保按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和成都市标化工地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标识。如因防护设施未到位、不完善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赔偿费用和伤亡指标),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责任。
8.3若业主、监理公司或政府各部门组织现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曾经有过要求而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并影响了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定,甲方除了收取乙方不含税1000 元/次的违约金外,还要进行未达标的处罚,此违约金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凡因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4乙方应为进场施工人员按照中建企业要求,配置齐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乙方自行采购的劳保用品需具有合格证且符相关行业要求标准),并且统一工人服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5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罚违约金,并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8.6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其他安全规定详见安全合同。
九、材料管理:
9.1乙方必须书面明确专职材料人员,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材料业务联系,与甲方共同验收进场材料时(指甲方提供的材料等),必须由乙方指派的专职材料员与甲方办理书面确认。
9.2甲方仅提供如下材料:外墙砖、水泥、河砂、原材料、商品砂浆(若有)。
9.3乙方提供的材料:除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工程所需材料。(乙方是在熟悉本工程图纸并了解本工程图纸细部做法,除甲方提供外所需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9.4材料计划:乙方必须提前3-5天报送材料需用计划,主材计划必须提前10天报送,特殊材料应提前20天以上报送甲方,并在材料(指乙方提供材料部分)进场后将相关资料(如进场验货记录、检测试验报告等)送交甲方物资部存档。
9.5材料进场:甲供材料进场时,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交付乙方,乙方签收后负责材料的卸货、使用和保管。
9.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材料用工。具体内容包括:材料上车、卸车、吊装、搬运、堆码、维修、保养及归还等,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借故拖延、要挟甲方增加费用等,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视情况处违约金。
9.7材料的使用管理:
9.7.1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格按照材料需用计划领用材料,杜绝各种形式的浪费,甲方按照材料消耗定额或材料用量承包给乙方,具体损耗数据为:
纸皮砖损耗控制在2%以内,水泥用量控制在2kg/m2以内,如超出规定损耗,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根据业主核价乘以工程量在最终结算中扣除。
9.7.2甲方按照超耗将处违约金的原则,对乙方超耗的材料,除按原采购价赔偿外,还应追加原值不含税10% 的违约金。
9.7.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任何浪费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收取违约金,不含税违约金金额500 元/次;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材料原价值的权利。
第十条:机械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1.甲方仅提供塔吊、人货电梯、混凝土输送泵及配套泵管、外爬架、布料机等大中型机械设备,其余小型设备、机具均由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振动器(棒)、焊机、竖焊机等。
2.乙方提供的小型设备以及小型工器具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
3.工人所需的一般劳保用品(包括劳保服、手套等)均由乙方自备,但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
第十一条:临时设施
甲方提供的生产、生活用临建及水电设施,若由乙方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
第十二条:冬雨季及高温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的要求。
2.完成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第十三条: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从业主核准工程主合同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在保修期内无偿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1 天内不予维修,甲方另外安排分包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2.本工程保修金的留置办法和退还办法,按照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3.本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保修扣款后,余款在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1.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成都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如果乙方在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业主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业主解决扰民和民扰时间,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2000元/次惩罚性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惩罚性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5.对土堆、砂堆、水泥等必须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刮风时造成扬尘,如有发生甲方将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业主对承包范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
2.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自乙方收到函件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同甲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将对合同单价中的相应部分的费用不予办理结算。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10000 元违约金。
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5.如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本合同无条件同时终止,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本合同已另行约定违约金的,甲方有权选择适用较高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协商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二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 份。
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支付完成,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墙砖及抹灰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国家优质工程,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 芙蓉杯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计划书》及《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创优策划书》的相关内容。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 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XX公司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XX合同》 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XX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因工重伤率不大于0.3‰,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0;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监督乙方对工人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3、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4、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量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生活区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从当月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甲方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配备,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月10000元执行处罚。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额5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至少配1人;合同额5千万至2亿元人民币的至少配2人,并设置独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合同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至少3人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配备,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月10000元执行处罚。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8、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甲方备查。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9、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11、工人所需的一般劳保用品(包括劳保服、手套等)均由乙方自备,但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
12、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4、乙方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该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5、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劳务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劳务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劳务承包人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许可证)齐全。
3、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收取500~2000元惩罚性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收取300~500元惩罚性违约金。
5、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收取1000~5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违者收取200~1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收取500~3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违者收取200~3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9、劳务承包人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劳务承包人负责人必须接受项目的处罚(惩罚性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劳务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劳务分包商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6: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当地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月日至年 月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岗位证书号:)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岗位证书号:)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岗位证书号:)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岗位证书号:)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当地政府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当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2、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当地对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当地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防水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防水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防水、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收取20-5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六、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7:
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本保证书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遵守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地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一、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组制定的环保方案以及甲方制定颁发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确保甲方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程序和规定的执行。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在环保方面的培训教要育,增强环保意识,对对于在环保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予以辞退或更换。
四、如分包方在施工中违返有关环保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工整改、返修或返工。
五、因分包方违返环保规定而被当地有关管理部门惩罚性违约金,以及因停工、返修、返工等所造成的甲方双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加强中建二局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成都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区由甲方负责管理,并负责提供住房和上下床,上下床实行领用制,乙方领出后应负责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人员退场或富余时要及时如数归还甲方,归还不够或损坏,按原值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
2、乙方负责生活区宿舍内清洁卫生,甲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每间宿舍收取惩罚性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设一名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甲方后勤管理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凡未设专职后勤管理员的单位,按每月2000元扣其管理费。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宿舍及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蚊蝇工作。
5、生活区内乙方不得私自搭设小食堂,也不得在宿舍内另起灶做饭,违者除了限三日拆除外,另收取2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6、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宿舍内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成线,床下鞋摆放成线,安全帽摆放成线。
7、乙方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爱护生活区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后勤、现场、宿舍、生活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9、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大门时工人应出示项目的有效证件,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10、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
11、乙方任何人的家属不得到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居住,发现一个收取惩罚性违约金500元,并限期离开生活区或施工现场。
12、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全部采用36V低压照明供电。
13、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将大型工具及施工材料带入宿舍存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发生,保护甲乙双方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壹式叁 份,分公司纪委、甲、乙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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