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玮元-A*******-BN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玮元-A*******-BN
2.3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范围内道路及绿化带的清扫、保洁、冲洗、洒水作业;规划区域村寨、商住户、企业等指定地点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场;交通护栏清洗、垃圾箱(桶)、果皮箱等环卫附属设施的清洗作业;下水道、井沟清理;小广告清理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4服务范围:东盟大道17.93万㎡、磨憨主街3.13万㎡、紫薇路0.66万㎡、凤凰路0.65万㎡、步行街0.11万㎡、无忧路2.75万㎡、火焰路0.08万㎡、货运通道3.78万㎡、七号路2.47㎡、八号路3.86万㎡、新民路延长线1.57万㎡,共11条道路,总面积约37万㎡(不含绿化带4.6万㎡,具体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
2.5服务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质量要求:(一)街道路面及人行道清扫保洁
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实行两班工作制,每天4:00至20:00(16个小时含大扫保洁时间)。
2、作业标准要求:
a、七号路、八号路、新民路延长线及东盟大道(磨憨检查院至收费站路段)每天只需清扫一遍(全天候保),并及时收集零星垃圾,果皮箱垃圾。无需洗扫、洒水及冲洗。
b、东盟大道(磨憨农行至磨憨检查院路段)、磨憨主街、紫薇路、凤凰路、步行街、无忧路、火焰路、货运通道全面清扫2遍,并及时收集零星垃圾,果皮箱垃圾。具体要求:旱季,对车道、人行道清洗,主次干道每周不少于2次;路段洒水降尘每天不低于2次;道路洗扫车每天作业不低于2次。雨季: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洗扫作业,污泥路面及时冲洗。
(二)所有作业质量达到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标准》,确保服务区域整体清洁,做到“四不五要”、“六无六净”。“四不”即:清扫不产生大扬尘,不往下水口、河道及绿地内赶垃圾,不乱扔垃圾,不焚烧垃圾;“五要”即:要按规定时间操作,要在作业时着装整洁,要文明服务,要及时清理垃圾,要注意安全;“六无”即: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即:街道路面净、边角街沿净、花台围栏周围净、树穴墙跟净、落水口净、交通围栏周围净。
2.7作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标准》
2.8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
1、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配置足够的环卫清扫保洁人员。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工资档次,但合同期内最低工资不低于云南省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3、投标人按照劳动合同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
4、承包期间国家出台政策,影响承包合同履行的,以执行国家新出台政策为先决条件。具体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解决。
(二)设备要求
1、洒水降尘车1辆、路面洗扫车1辆、压缩式垃圾清运车1辆、可卸式垃圾车1辆(微型车)及足够的垃圾收集车及手推车、铲、扫把、除“四害”工具等。
2、所有要求配备的车辆及其他设备,须在第一年按要求配置齐全,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洒水车、洗扫车、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可卸式垃圾车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有偿使用(租金:洒水车、洗扫车、压缩式垃圾清运车40000元/辆/年,可卸式垃圾车20000元/辆/年),并确保租用期间车辆完好,合同履约结束后归还。使用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保证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设备不能同时投入其他项目使用。所有设备要求外观整洁,正常使用。
2.9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2: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考核标准》
2.10项目预算金额:152.24万元/年。
2.1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2资金支付方式:根据《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每月号前向乙方支付前一个月的承包费。支付额度为:月承包费=(总承包费÷36个月)根据考评扣减的承包费。投标人须严格执行《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标准》,按要求接受采购人的考核,投标人须对此条作出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采购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于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勐腊县水岸时光1幢3楼302室)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授权);
(3)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提供财务报告(2016年度或2017年度或2018年度,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除上述材料外,投标人报名时还须提供一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承诺书一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承诺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未按上述4.1条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勐腊县水岸时光1幢3楼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磨憨管委会205室
联 系 人:何秀娟
电话:158*****2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勐腊县水岸时光1幢3楼302室
联 系 人:杨工
2019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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