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煤炭招标公告
第一医院煤炭招标公告
浙江省宁海县第一医院煤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NHZFCG—Z*******)
经财政局采购办批准,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就浙江省宁海县第一医院煤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技术质量要求 | 数量 |
优质粒煤 | 收到基低位热值≥5500大卡/千克 收到基全水分≤12% 固定碳≥35%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28% 干燥基灰份≤15% 其他要求参照环保部门要求 | 1700吨 |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开标时公布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具备生产或经营销售煤炭资质的企业;(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7月 8 日11:3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7月 8日11:30时,各投标单位
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吴怡瑶、马燕 联系电话:****-********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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