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场地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水泥场地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黎城镇水泥场地铺设工程对外公开招标


黎城镇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拟将神火煤炭市场水泥场地铺设工程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金湖县黎城镇工农村创业点(黎城镇原响墩村境内)。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量及施工要求的相关资料另行备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是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3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工程投标人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相关资料费200元,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在工程验收合格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资料费200元不予退还。

四:招投标方式:

1、本次工程招标采取暗标竟投方式,由出价最低者中标,遇有相同最低投标者,则由相同最低投标者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相同最低投标者重新竟投。

2、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3万元保证金则罚没。

五、工程付款方式:

本次工程付款方式采取4:3:3,即: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工程总款的40%,2012年12月底前付工程总款的30%,2013年12月底前付工程总款的30%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22日。

2、报名地点:黎城镇农经站(黎城镇镇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 联系人:钱女士 林女士 。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宜:

1、本次工程中标者须按中标价的1.5%标准交纳项目工程管理费、见证费,该费用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2、本次工程中标者须当场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协议为准。

3、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黎城镇三资处理服务中心所有

黎城镇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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