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2、项目预算:18830万元

3、采购内容及要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说明和内容)

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说明和内容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次采购具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向新疆数字兵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兵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具体理由如下:

(一)坚持集约化建设、确保服务延续性。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的核心是云基础设施平台、大数据中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和政府关键基础设施(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其特殊性要求体现在业务集约性、高安全性、数据敏感性、政府服务性、运维本地化等方面。须具备技术能力及服务延续性的行业优秀企业提供相应建设及运营服务。

(二)组建数字兵团公司是整合兵团电子政务、电子信息小、散、乱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数字兵团”建设的重要载体。同时结合兵团发展改革委对“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此项目工程采取总包方式,包含设计、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等数字兵团项目交钥匙工程。数字兵团公司作为数字兵团的建设者和运营者,聚焦数字政府的信息化服务,肩负带动兵团信息化产业向南发展的重任。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服务政府、带动信息化产业向南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具备特定的核心技术和能力。数字兵团公司具备数字兵团工程建设的相关著作权和唯一的对接事项能力。一是具有“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的知识产权,已联合生态伙伴定制开发了兵团政务服务网、大数据中台等软件;二是数字兵团公司已完成兵团机关29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并完成了各部门需对接业务系统的全面调研、梳理工作,具备跨部门协调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掌握服务现状和业务情况。相关服务范围涵盖数10个兵直部门及14个师(市),涉及数百个系统对接、数千项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必须充分了解各部门业务系统及运维现状。数字兵团公司具备直接对接兵团机关各部门、各师(市)服务事项及接口能力,已建立兵团级规范17项,可保障项目建设的一致性、协同性、安全性,并节约建设成本和系统建设风险。

综上所述,该项目属于第(一)种情形,只能从数字兵团公司处采购,其他供应商无法满足此要求。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新疆数字兵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至少三个专家,且不得在同一单位任职)

8、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 年 11 月 5 日至2019年 11月 12 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10、本项目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联系人姓名:余跃 联系电话: ****-*******

同级财政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联系电话:****-*******






附件:
1、数字兵团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说明和内容.pdf
2、*******e-899e-4511-8a0e-c093e07dd977" target="_blank">邹建华论证意见.jpg
3、张卫东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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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核 兵团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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