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编号 | YHZB-2019-018 | 项目名称 | 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 | ||
采购品目 | 工程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
采购单位 |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儋州市 |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预算金额 (万元) | 5847.8 |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原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是针对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进行的配套工程。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琼环函【2018】471号)中第二项,工程内容与建设标准的要求,垃圾渗滤液处理、炉渣与飞灰处理系统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同时”,上述建设内容缺失不符合焚烧发电项目环境报告书受理条件,将影响工程建设的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文)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它情形”规定,结合项目的情况,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此类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十六号远东金融中心二十七楼二七零三室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0x47.pdf">会议论证纪要.pdf |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31xw.pdf">专家信息.pdf |
公示期限 | 2019-11-05 至 2019-11-12 |
项目联系人 | 朱主任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60 |
采购单位名称 |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60 |
采购单位地址 | 儋州市东风路189号老市委大院30栋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 |
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项目名称及编号: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YHZB-2019-018)
主要工作内容: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是针对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进行的配套工程。
二、预算金额:5847.8万元
三、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四、申请理由
我单位“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原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儋州市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是针对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进行的配套工程。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琼环函【2018】471号)中第二项,工程内容与建设标准的要求,垃圾渗滤液处理、炉渣与飞灰处理系统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论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同时”,上述建设内容缺失不符合焚烧发电项目环境报告书受理条件,将影响工程建设的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文)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它情形”规定,结合项目的情况,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此类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五、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陆鸿和、文惠英、赵郁怡
论证意见:该项目于2019年11月5日在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会议室进行论证,论证小组三位专家经过充分讨论、论证,一致建议“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论证意见详见三位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申请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儋州市东风路189号老市委大院30栋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139*****860
2、代理机构:在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
联系人:蔡工 电话:****-********
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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