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建安泉施招字[2006]第10号
1.晋江市市政园林局的晋江市企业研发中心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投资规模:约122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晋江市罗山街道办事处社店、福埔、前沿社区居委会;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均为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闽建筑[2005]69号)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投标函文件及商务文件的开标资格。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营体形式投标。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于开标当天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账号:****************01)。
6.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延平路172号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大院内)购买招标资料,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图纸按需购买,800元/套,联系电话:********。
7.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不低于市政三级资质,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8.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与投标函文件及商务文件一起于2006年5月16日9时00分以前(招标人于2006年5月16日8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处(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延平路172号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大院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六灌路先德大厦203室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139*****980传真:****-********
联系人:秦先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