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设备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设备招标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设备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工程部分设备公开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维护、保修及相关售后服务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设备竞价范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设备设备的采购、供应、维护、保修及相关售后服务。
3、供货时间:2011年7月20日起,具体按谈判文件的约定。
4、竞价的设备名称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设备共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的具体设备清单见下表:
一标段设备清单
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推荐生产厂商 |
1 | X射线粉末衍射仪 | Ultra IV型 | 1 | 日本理学集团或相当于优于上述产品 |
2 | 增强型喷雾干燥仪 | B-290型 | 1 | 瑞士步琪实验室有限公司或相当于优于上述产品 |
3 | 中真空CVD积淀系统 | 1 |
二标段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三维打印快速成型机 | 1 |
三标段设备清单: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光纤激光切割机 | 1 |
1、一标段至三标段的设备供应商须是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并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谈判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备案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如为进口设备的,供货时须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地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地证明书原件;生产地制造厂商的装箱清单原件;产品品质保证书原件;国内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货物数量包装证明原件;海运提单副本原件装箱单;保证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
3、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竞争性谈判。
4、凡涉及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本次投标设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四、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到盐城市戴庄路消防支队3F(市车管所向北200米,联系人:陈寿萍、印晶。联系号码:****-********)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6月22日8:30时至2011年6月29日18:00时,谈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有关资料,或招标人可通过对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考察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 监督投诉电话:****-********【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投标办公室】;****-********【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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