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冬季道路清雪服务(第一标段:靖和中队无责任路段、直属中队无责任路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冬季道路清雪服务(第一标段:靖和中队无责任路段、直属中队无责任路段)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冬季道路清雪服务项目已由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雪服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与服务期:

2.1 采购内容: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冬季道路清雪服务

2.2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196号

2.4采购项目地点:珲春市市区。

2.4采购内容: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冬季道路清雪服务

2.5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靖和中队无责任路段、直属中队无责任路段

第二标段:河南中队无责任路段、新安中队无责任路段

2.6 服务概况:

标段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面积

采购预算

一标段

2019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年度降雪期,总服务期3年

靖和中队无责任路段:

1、原有无责任路段2、东市场红绿灯珲春街北边线—站前街北边线(林业局)3、社保局东侧巷道迎春街北边线—建设街南边线4、质监局公寓西侧巷道靖园街北边线—站前街南边线5、原质监局北侧巷道春和园广场南侧巷道6、友好社区东侧巷道—小区大门7、靖园小区对面巷道—小区大门8、移动公司西侧巷道9、东方绿洲西门(康平街北边线)—龙源街南边线10、新安路老公安局对面公厕,新兴社区周边巷道11、武装部南侧巷道

直属中队无责任路段:

1、体育场周边2、体育场南大街3、体育场北大街4、体育场东侧河边路5、体育场西侧6、六中东侧大街7、民俗大酒店南侧巷道8、林北街 西起森林山大路东边线—桥东9、林北街 桥东-公安局北门(东边线)10、公安局北门—高铁站11、二中北侧大道12、青少年活动中心西侧巷道13、公安局西侧巷道14、国税局东侧巷道15、林业城住宅东侧巷道16、林业城住宅西侧巷道17、钻石名城住宅北侧巷道(二幼北侧巷道)18、站前东街273号路灯杆-高铁站红绿灯西边线19、东关路 河南街北边线-珲春街南边线20、龙源街(东关路东边线—龙源街终点)21、森林山国际酒店东侧巷道22、二幼南侧巷道23、钻石名城住宅北侧巷道

清扫面积约421520㎡

151.7472万元/年,总服务期3年

二标段

2019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年度降雪期,总服务期3年

河南中队无责任路段:

1、珲春大桥东西两侧辅路2、珲春大桥北边线—河南街南边线3、珲春大桥4、森林山大桥5、口岸大路东边线—大学城桥东边线6、大学城桥北边线—大学城南门街路南边线7、大学城南门前街路8、河南街派出所东墙-新安路西边线9、高铁红绿灯——高铁周边10、高铁红绿灯—市委党校东边线

新安中队无责任路段:

1、西城名苑东门至珲春西街2、西城名苑西侧巷道3、西环旧货市场南侧巷道4、西域名苑东侧巷道5、馨安小区南侧巷道6、馨安小区南侧以西教堂前巷道7、图们江宾馆东侧巷道8、温州商城北侧东西巷道9、八匹马西侧巷道10、城西铁路至中华路西边线11、单位新址(老五小)门前到珲春西街12、单位新址(老五小)由东至西巷道13、国贸对面14、欧式街(龙源街北边线—春城路南边线)15、友谊街(中华路西边线—铁路道口)16、友谊街北边线—龙源街南边线(富强煤矿东)

清扫面积约403500㎡

145.26

万元/年,总服务期3年

2.8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151.7472万元/年,总服务期3年

第二标段:145.26万元/年,总服务期3年

2.9 服务期限:2019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年度降雪期,总服务期3年。

2.10 服务质量要求:

以雪为令,(一)工作时限

1.降小雪(降雪量在0.1-2.4mm)。必须采用人工作业清除冰雪,降雪停止后,主要街路的清除冰雪责任单位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冰雪清除工作,其他道路和繁华公共部位冰雪在8小时内清除完毕,24小时内完成清运。

2.降中雪(降雪量在2.5mm-4.9mm)。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人工或机械清除冰雪,降雪停止后,主要街路的清除冰雪责任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完成冰雪清除工作,其它街路清除冰雪责任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冰雪清除工作,36小时内完成所有堆在路边冰雪的清运工作。

3.降大雪(降雪量在5mm-9.9mm)。降雪开始时,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机械设备集中待命,应急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备战。降雪停止后,主要街路的清除冰雪责任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冰雪清除工作;48小时内完成城区所有路边冰雪清运。

4.特大雪(降雪量在10mm以上)。对于特殊灾害性降雪天气和清除冰雪任务重、难度大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完成时间,统一调度清除冰雪力量,多部门(单位)集中开展突击清除冰雪工作。

(二)工作标准

1.距路边石1米范围内必须人工作业,不得使用机械设备作业,如公共设施(路边石、花坛、路面等)损坏由责任单位赔偿或自行修复;

2.严禁采用撒盐和融雪剂等方法清除冰雪,减少对道路、树木绿地的危害;

3.必须将清理的冰雪及时运往指定地点,禁止堆放在道路两侧,禁止将冰雪倒入绿地、花坛、树穴;

4.冰雪清除后应达到露地面、地砖,见行道线,无残留冰雪、无条块、鱼鳞状遗留冰雪面;

5.清除冰雪时要注意保护路面、桥面、交通标志线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完好;

6.绿地、花坛内人为冰雪需及时清除,自然积雪不用清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清除冰雪服务等本项目招标内容,具备相应的清雪作业能力;且作业条件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近三年(2016年至现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6 其他应满足本服务的能力条件:

3.6.1 人力配置:拥有相对稳定的作业队伍,清雪人员50名以上,作业时统一标志性服装、专业劳保防护,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3.6.2 设备配置:清雪滚刷不得少于4台、抛雪机不得少于1台,小型清雪滚刷不得少于3台,熟练掌握清冰雪机械使用。

3.7 本项目允许兼投两个标段但不允许兼中两个标段。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携带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的截图(公司法人和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提供在该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证明资料,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32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龙源东街1066号)开标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6.4 当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珲春市滨河南街与建海路交汇南侧

邮 编:133300

联系人:赵德鑫

电 话:182*****966

招标代理: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4326号

邮 编:130000

联系人:安野

电话:138*****255

监督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19年11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雪 行政执法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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