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招标公告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招标公告
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林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1.3 采购内容:林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完成时间 | 服务内容 |
林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 2020年6月30日前 | 见附件 |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从而形成五级三类四体系。按照省厅文件精神,要求各市县及早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针对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河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文件提出规划编制应委托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联合体承担,专题研究可委托相关领域专家团队承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该编制项目建议由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联合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共同作为林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合作单位。
其主要优势体现在:(1)以上技术单位资质互补、优势互补,有利于确保规划编制成果质量;(2)以上技术单位均参与了国家或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等,有利于上级政策标准的贯彻落实。(3)曾于2009年编制了《林州市空间战略发展研究》,对林州的情况比较了解。
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省内试点地市中,郑州、洛阳、鹤壁、安阳等均采用单一来源形式确定技术合作单位。综上所述,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具有特殊性,为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鉴于以上情况,借鉴其他地市项目经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联合体主体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其它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的期限:
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
联系人:元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27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9年1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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