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法用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法用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法用车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资金为7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完成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法用车采购项目的采购。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交付及实施地点:指定地点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执行国家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1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石玉和 电话:****-*******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79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由振妮电话:****-*******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464号银海恒基大厦六楼

****************4.pdf">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法用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车 执法 人民法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