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19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19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19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传真:*******
通讯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45号
邮 编:2459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徽州古典家具项目 | 徽州区岩寺镇城东工业园区新徽路南侧地块 | 安徽省徽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复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徽州区岩寺镇城东工业园区新徽路南侧(黄山市天塔电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东侧),占地面积16974.52m2,总建筑面积21908.5m2,总投资520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4座(木工车间2座、蒸汽烘房1座、喷涂车间1座)、成品库、综合楼、配电房、堆料场及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购置木工生产设备、原木烘干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3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生产实木类家具、板材类家具(包括板式门及门套等)1000套家具。 | 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防抛洒措施,减少施工、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施工期产生的废渣土应妥善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各类固废。 运营期:1、生活污水经厂区西南侧拟建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2、木工车间采用中央除尘系统,在各产尘点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采用负压袋式除尘器,经过过滤的废料通过负压输料系统统一输送到负压料仓中,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漆渣、带漆粉尘、废有机溶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一般固废回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2019年7月15日黄山市徽州区发改委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徽发改备案[2019]16号);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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