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一标段(一工区)EPS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鲁甸一标段(一工区)EPS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
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LDYDBQ-ZYZB-014)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九年十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
1.2项目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卯家湾
1.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46万㎡,包含27栋高层住宅楼、3栋配套公建,共30栋;
1.4建设单位:云南汇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工程: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内容
2.1承包内容:“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相关施工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方案涉及的关于EPS装饰线条制作、安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S装饰线条预制(按图纸要求)、保管、构件装卸、外墙预埋件预埋、钢龙骨制作安装、EPS装饰线条安装、表面整面挂网抹面砂浆、EPS装饰线条余材及弃材的清理及清扫、工完场清(含场地移交前的场清)、技术指导咨询及售后服务、因现场甲方因素导致的材料场内多次转运费、材料堆码及守护、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标化工地、环境卫生的辅助工作以及交付使用(含保修期内的保修)、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级主管部门检查配合工作等。具体要求以甲方技术部技术交底为准。
2.2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人并不一定会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交由投标人施工,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现场情况、价格、质量、工期、履约能力等因素调整施工范围,将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分区域交由其他单位施工,投标人不得对此有异议,不得向招标人索赔费用。也理解招标人可能会让投标人施工不属于本承包工程范围内的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在任何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包给他人,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有权随时否定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的转让、转包和再分包,同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收取合同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人仅提供水泥、砂石,其余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包进度、包机具(招标人仅提供塔吊、施工电梯等其他现有大型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维护保养、包验收通过、包试验、包质检资料、包档案验收资料、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建工保险(含工伤保险)、包各种管理费、包办理政府部门各项部门各项法定手续及缴纳地方政府的各种费用的承包方式。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2019 年月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2019 年月日17:00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以书面报送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7@qq.com),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19年月日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现场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185*****766。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月日17:00 时前。(收件人:郭林博,联系电话:183*****511,地址: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qq.com)
3.3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20日内通知中标人。
3.4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30天内通知中标人。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2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1)施工工艺:具体施工工艺要求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人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损失,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的材料、机械费及其间接费)。并满足国家、昭通市及业主、监理对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的验收要求。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监理、建设方认可同意操作程序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前,投标人必须接受技术交底且样板先行,样板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监理、招标人共同仍可后,方可组织班组按样板要求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监理、审计方、建设方认可同意操作程序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投标人需按施工面积及进度计划,提供合理的采料进场计划,报送招标人工程部审核,如因材料进场延迟而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材料进场时必须先通知招标人物资部及质量部验收,并出具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注明施工部位,均满足要求后方可施工。材料未通知招标人验收私自进场施工的,或验收质量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材料或返工,情节恶劣的,应对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投标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户验收,并负责完成相关资料的制作及整理,且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方面相关的报验收资料及竣工资料。
7)本工程隐蔽工程必须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投标人不听指挥,私自隐蔽,私自施工,从而产生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按实赔偿招标人损失。
8)投标人所有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必须达至国家规范之GRC要求并须包括通过政府当局质监所之一切指定测试并取得有关验收证明,所有外墙GRC工程均须按国家规定提供有关之完工后的一切所需维修及保养。外墙GRC工程的整体施工及物料的保用年期须满足现行各有关外墙GRC规范﹑政府文告及建筑师之要求。
9)技术要求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技术交底执行。
5、工期
5.1暂定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0日,暂定竣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日期为准,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进场、施工文件报批等施工准备工作,并开始组织施工。
5.2工期要求:按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节点工期要求,中标人进场前应根据招标人节点工期编制本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相关单位审批,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若遇下雨、停电、停水等不可预见因素,工期均不予调整。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6.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6.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6.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6.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6.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7.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7.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7.2.1项目经理简历表;
7.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7.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7.2.5劳动力计划表;
7.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7.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须一级劳务以上资质);
7.3.4投标保证金证明;
7.4密封:
7.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7.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7.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8、投标注意事项
8.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8.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9、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9.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9.2投标文件未密封;
9.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9.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9.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9.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9.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评标
10.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0.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0.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0.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1、其它
11.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1.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1.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2、结算及付款方式
12.1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中标人须配备专业的商务人员,每月20日前向招标人申报当月产值,经招标人商务部审核后,双方办理月度结算。中标人所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确认不再进行其他工作后,双方办理总结算。
12.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双方在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次次5日之前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70%,
3)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
4)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总结算办理完成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
5)剩余总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1年后并无息付清剩余总结算金额(扣除期间因维修产生的费用,若有),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之日计算。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7)中标人每次收款前,应向招标人出具和提供相应结算金额且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由中标人将合同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含质保金)提供给招标人;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必须在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且中标人告知的开户名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账号必须为人民币结算帐户;中标人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并符合约定要求,因中标人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中标人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名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办理款项支付事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招标人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中标人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中标人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中标人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招标人进入成本费用,致使招标人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招标人可以直接在应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滞纳金。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算规则 | 单位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税率 | 发票类型 |
1 | 外墙EPS装饰线条 | 1.施工部位:图纸、方案等要求的有EPS装饰线条部位; 2.尺寸:100mm*100mm; 3.EPS外墙线条预制(按图纸要求); 4.构件装卸、运输、外墙预埋件预埋、外墙EPS装饰线条钢龙骨制作安装、EPS装饰线条安装,表面整面挂网抹面砂浆、节点处理、打磨、修补; 5.半成品和成品养护、保护,工完场清; 6.我单位为完成该项工作发生的所有工作,满足施工工艺、规范要求,综合考虑。 | 工程量以实际所做工程范围(严格按技术部交底),结合图纸以展开面积计算 | ㎡ | 专用发票 |
注:1.以上单价为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运输费、损耗费、材料及设备上下车费及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含施工过程中必要的转移、停滞,包含甲供材)、脚手架一次或多次搭拆费、验收费、缺陷期修复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赶工措施费(加班、夜间施工、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费用)、劳保费、地方证件费、利润、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外地进当地的施工管理费、质量、竣工保修及可能发生的二次修复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且不限于安装工人的工资及辅材费、工具费、加班费、超高费、节假日补贴、安全风险金、进退场、暂住费、食宿费、计划生育费、保险费(含工伤保险)、管理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我单位所供材料的检测检验费用、资料费用、所有小型机具及辅材费、交通费用等完成所承包范围的一切施工费用和材料损耗费用;以上单价已综合考虑使用全外架施工的情况;以方保证EPS装饰线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
2.在合同履行期间,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其他事务方面的费用发生变化时,其综合单价均不进行调整;对于变更或贵单位对承包范围做出调整,无论工程量变化有多大,均不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等的调整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贵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收取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
3.合同单价包括与其他分项工程与之发生的配合费。贵单位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方负责各专业施工作业间协调配合,并督促我单位执行合同及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安全、进度满足合同、本工程业主、贵单位及工程建设实际需求。我单位明确了解本工程涉及专业多,交叉工序广,因此贵单位并不能全面及时的处理各种问题,我单位作为本工程承包方,我单位有义务负责与各专业分包接洽,处理交叉工序替换、专业工程前后交接、施工面交接等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即除贵单位与本工程业主结算的签证、变更以外,其余情况产生的返工、拆除、重建、窝工、赶工、协调工作、清理等工作,贵单位无需支付我单位任何费用。
4.不论安全文明费、规费、税金等是否为不可竞争费用或可调费用,我单位均应充分考虑此部分因素,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进行综合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少于不含税结算总价的2%,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规定和贵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因我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5.我单位必须使用贵单位确认的图纸施工,并及时和贵单位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交底、更新图纸,若因我单位未按图纸施工或因图纸未及时更新导致施工错误的,全部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另我单位作为专业分包,有责任和义务对图纸进行相应的深化和图审,并向贵单位提出建议或指出不合理设计,否则造成贵单位的损失,我单位承担50%的责任。
6.我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CI标化现场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生产产生的垃圾及完工清场的垃圾必须清理至贵单位指定垃圾堆场堆放,垃圾处理费由贵单位承担。在贵单位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贵单位满意。如在贵单位限定的时间内没达到贵单位的要求,贵单位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堆码;贵单位代我单位施工项目或修复我单位施工缺陷的费用,贵单位从工程款中扣除;我单位无条件配合主体及安装等单位重复修补费、与其它单位的配合费,迎接检查清理费、创优费;配合现场临时用水、用电(贵单位提供部分)的安装、改线、拆卸等用工费用,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7.我单位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违约金,贵单位从工程款中扣除。
8.若由贵单位代购合同中约定应由我单位购买的材料,除材料费用将从我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以外,贵单位将另收取采购材料费用1%的月利率及5%的材料采保费。
9.贵单位仅提供砂石、水泥,其他材料我单位自行提供。贵单位认定为满足工程进度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甲供材除外)、小型机具、以及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均由我单位提供,并由我单位负责退场清理。
10.我单位未经贵单位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我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贵单位不予计量,并由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材料等经济损失。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至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日期: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5、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6、若是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1、总部 2、项目主管 3、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
4、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 5、材料管理 6、计划管理 7、安全管理 8、其他人员 (此格可编辑) |
技术标格式文件4: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
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LDYDBQ-ZYFB-00*)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LDYDBQ-ZYFB-00*
甲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
甲乙双方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施工任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签定本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合作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昭通市鲁甸县中心城区东北部。
二、承包内容
1、承包内容:“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地块*楼相关施工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方案涉及的关于EPS装饰线条制作、安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S装饰线条预制(按图纸要求)、保管、构件装卸、EPS装饰线条安装、表面整面挂网抹面砂浆、EPS装饰线条余材及弃材的清理及清扫、工完场清(含场地移交前的场清)、技术指导咨询及售后服务、因现场甲方因素导致的材料场内多次转运费、材料堆码及守护、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标化工地、环境卫生的辅助工作以及交付使用(含保修期内的保修)、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级主管部门检查配合工作等。具体要求以甲方技术部技术交底为准。
2、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并不一定会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交由乙方施工,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现场情况、价格、质量、工期、履约能力等因素调整施工范围,将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分区域交由其他单位施工,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不得向甲方索赔费用。也理解甲方可能会让乙方施工不属于本承包工程范围内的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甲方在任何情况下有权随时否定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转包和再分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合同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仅提供水泥、砂石,其余材料乙方自行提供)、包进度、包机具(甲方仅提供塔吊、施工电梯等其他现有大型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维护保养、包验收通过、包试验、包质检资料、包档案验收资料、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建工保险(含工伤保险)、包各种管理费、包办理政府部门各项部门各项法定手续及缴纳地方政府的各种费用的承包方式。
三、合同价款相关约定
本合同暂定含税合同额:元(大写:),其中暂定不含税合同额:元(大写:),暂定税金:元(大写:)。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其中安全生产经费占合同含税总价的2%已包含在合同含税总价中,安全生产经费暂定:元(大写:)。(按不少于不含税合同额的2%投入使用),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乙方承诺提供能证明安全生产经费发生金额的原始有效的凭证资料,每月20日将凭证资料提交甲方安监部审查,甲方在付款当月20日前统计乙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经费总额,若发现甲方支付的累计安全生产经费乙方未足额使用,甲方有权在付款时扣除未足额使用部分,乙方不得有异议。)
综合单价清单表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算规则 | 单位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税率 | 发票类型 |
1 | 外墙EPS装饰线条 | 1.施工部位:图纸、方案等要求的有EPS装饰线条部位; 2.尺寸:100mm*100mm;; 3.EPS外墙线条预制(按图纸要求); 4.构件装卸、运输、外墙预埋件预埋、外墙EPS装饰线条钢龙骨制作安装、EPS装饰线条安装,表面整面挂网抹面砂浆、节点处理、打磨、修补; 5.半成品和成品养护、保护,工完场清; 6.乙方为完成该项工作发生的所有工作,满足施工工艺、规范要求,综合考虑。 | 工程量以实际所做工程范围(严格按技术部交底),结合图纸以展开面积计算 | ㎡ | 专用发票 |
备注1. 以上单价为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运输费、损耗费、材料及设备上下车费及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含施工过程中必要的转移、停滞,包含甲供材)、材料搅拌上墙、收边收口、各种工艺前的基层清理、放线和实作,脚手架一次或多次搭拆费、验收费、缺陷期修复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赶工措施费(加班、夜间施工、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费用)、劳保费、地方证件费、利润、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外地进当地的施工管理费、质量、竣工保修及可能发生的二次修复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且不限于安装工人的工资及辅材费、工具费、加班费、超高费、节假日补贴、安全风险金、进退场、暂住费、食宿费、计划生育费、保险费(含工伤保险)、管理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所供材料的检测检验费用、资料费用、所有小型机具及辅材费、交通费用等完成所承包范围的一切施工费用和材料损耗费用;以上单价已综合考虑使用全外架施工的情况;以方保证EPS装饰线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
2.在合同履行期间,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其他事务方面的费用发生变化时,其综合单价均不进行调整;对于变更或甲方对承包范围做出调整,无论工程量变化有多大,均不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等的调整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收取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
3.合同单价包括与其他分项工程与之发生的配合费。甲方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方负责各专业施工作业间协调配合,并督促乙方执行合同及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安全、进度满足合同、本工程业主、甲方及工程建设实际需求。乙方明确了解本工程涉及专业多,交叉工序广,因此甲方并不能全面及时的处理各种问题,乙方作为本工程承包方,乙方有义务负责与各专业分包接洽,处理交叉工序替换、专业工程前后交接、施工面交接等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即除甲方与本工程业主结算的签证、变更以外,其余情况产生的返工、拆除、重建、窝工、赶工、协调工作、清理等工作,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不论安全文明费、规费、税金等是否为不可竞争费用或可调费用,乙方均应充分考虑此部分因素,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进行综合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少于不含税结算总价的2%,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规定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5.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及时和甲方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交底、更新图纸,若因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因图纸未及时更新导致施工错误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另乙方作为专业分包,有责任和义务对图纸进行相应的深化和图审,并向甲方提出建议或指出不合理设计,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承担50%的责任。
6.乙方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CI标化现场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生产产生的垃圾及完工清场的垃圾必须清理至甲方指定垃圾堆场堆放,垃圾处理费由甲方承担。在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如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没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堆码;甲方代乙方施工项目或修复乙方施工缺陷的费用,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无条件配合主体及安装等单位重复修补费、与其它单位的配合费,迎接检查清理费、创优费;配合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甲方提供部分)的安装、改线、拆卸等用工费用,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7.乙方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违约金,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8.若由甲方代购合同中约定应由乙方购买的材料,除材料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以外,甲方将另收取采购材料费用1%的月利率及5%的材料采保费。
9.甲方仅提供砂石、水泥,其他材料乙方自行提供。甲方认定为满足工程进度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甲供材除外)、小型机具、以及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均由乙方提供,并由乙方负责退场清理。
10.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材料等经济损失。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须配备专业的商务人员,每月20日前向甲方申报当月产值,经甲方商务部审核后,双方办理月度结算。乙方所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确认不再进行其他工作后,双方办理总结算。
2)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4.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双方在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次次月5日之前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70%,
3)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
4)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总结算办理完成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
5)剩余总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1年后并无息付清剩余总结算金额(扣除期间因维修产生的费用,若有),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之日计算。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7)乙方每次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和提供相应结算金额且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由乙方将合同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含质保金)提供给甲方;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在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且乙方告知的开户名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账号必须为人民币结算帐户;乙方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并符合约定要求,因乙方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名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款项支付事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滞纳金。
4.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
1)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2)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5)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4签证办理
1)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2)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4.5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的索赔。
4.6(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 〇 小规模纳税人 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 项目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服务地址:昭通市鲁甸县 |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乙方开票时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或影响付款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施工工艺:具体施工工艺要求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甲方要求为准。
2、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材料、机械费及其间接费)。并满足国家、昭通市及业主、监理对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的验收要求。
3、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建设方认可同意操作程序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前,乙方必须接受技术交底且样板先行,样板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监理、甲方共同仍可后,方可组织班组按样板要求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审计方、建设方认可同意操作程序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乙方需按施工面积及进度计划,提供合理的采料进场计划,报送甲方工程部审核,如因材料进场延迟而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材料进场时必须先通知甲方物资部及质量部验收,并出具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注明施工部位,均满足要求后方可施工。材料未通知甲方验收私自进场施工的,或验收质量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材料或返工,情节恶劣的,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户验收,并负责完成相关资料的制作及整理,且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方面相关的报验收资料及竣工资料。
7、本工程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不听指挥,私自隐蔽,私自施工,从而产生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实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所有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必须达至国家规范之GRC要求并须包括通过政府当局质监所之一切指定测试并取得有关验收证明,所有外墙GRC工程均须按国家规定提供有关之完工后的一切所需维修及保养。外墙GRC工程的整体施工及物料的保用年期须满足现行各有关外墙GRC规范﹑政府文告及建筑师之要求。
9、技术要求须严格按照甲方对乙方的技术交底执行。
六、工期
1、暂定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0 日,暂定竣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日期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进场、施工文件报批等施工准备工作,并开始组织施工。
2、工期要求: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为准,乙方须无条件满足甲方节点工期要求,乙方进场前应根据甲方节点工期编制本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相关单位审批,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除地震、战争、水灾等造成的不可抗力,工期可顺延外,总工期不予调整。乙方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或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各种情况,如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原因(业主或发包方)所引起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而发生的加班等, 乙方应保证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且因工期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
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数量充足,按照甲方要求配置人员,若未按照甲方要求配置,每缺少1人甲方有权按照2000元/人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尽快到现场对接基面验收事宜,材料需分批提前进场,施工进度需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执行,保质保量施工完成,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进场和计划施工,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若总工期拖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天的违约金;对于非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三日内书面报告甲方,业主、监理及甲方认可后,工期可顺延。
七、施工计划
1、开工前,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含详细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关键部位,含节点大样图)、安全及文明施工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乙方项目部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任命书及乙方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方案经甲方、监理、业主审定后实施。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应根据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详细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及文明施工、应急救援事故处置预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并经甲方、监理、业主再次审定后实施。
2、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施工,根据节点进度细化施工计划,要求细化到每天,编制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准备投入的劳动力计划、辅材、小型机具、设备等计划安排;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计划的3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计划,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设备和机具,合理安排工序,并接受甲方的现场总体安排,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八、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出施工证明、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存放甲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按规定经过年检的就业证(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特种工种:男性满足在18-55周岁以内,女性满足在18-50周岁以内;
b.普通工种:男性满足在18-60周岁以内,女性满足在18-55周岁以内;
进场工种的人数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15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办公室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400元/人的违约金,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其在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配合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困难。
2、提供相关的图纸、技术资料,负责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和进度。
3、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有权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或增加分包商。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办理结算,支付工程款。
5、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6、在开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书面现场技术交底。进场前的施工面为目前结构现况,提供乙方施工需要的场地、临时水电接驳口、临时宿舍、现有外架、外墙GRC、EPS线条用临时脚手架用周转材料等施工条件。配电箱(现场二级配电箱开始)、电线、电缆、架管,灯具均由乙方自备并安装维护,费用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应无条件退场,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2、指派(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具体履行,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如未按图示范围进行施工,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损失,并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服从甲方人员指挥,遵守甲方在进度、生产、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甲方移交给乙方后的场地清洁。现场材料要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周转材料要按甲方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分规格标识清晰,刷好各种标志。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业主、监理、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进度款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0元/次的违约金。
4、甲方仅提供乙方施工工人的住宿用房,床铺、生活用品等其他物品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须按相关规定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和技术交底,制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在甲方审查和签字后方可施工(包括EPS装饰线条施工用零星脚手架的搭设)。
6、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并承担相关检查验收费用。
7、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维护、检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在质量保修期外,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8、乙方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提前进行沟通,因乙方配合不利导致的返工修复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就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向甲方负责。
9、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火措施,自备足够灭火装置,否则应承担相关一切责任。
10、乙方应对自行运输、安装(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人员、车辆的安全负责,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负责己方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果发生成品破坏现象,则破坏责任明确时,由责任方承担所有整改费用,破坏责任不明确时,由乙方承担所有整改费用。
13、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场内转运、多次转运及材料的清理、保养、在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装车卸车,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到场内集中堆放点。
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由于乙方损坏等,乙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16、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严禁野蛮施工,对不听从甲方、监理、业主人员指挥的,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殴打行为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对乙方堵工地大门、堵甲方、监理、业主办公室大门等恶劣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0元/次的违约金。
17、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中相关规定收取处罚金额,逾期未上缴将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18、甲方施工作业面交由乙方后,乙方承担相关作业面的保护和二次清理工作,该费用已包含至综合单价中,不另计算。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9、进场施工前,提供外墙EPS装饰线条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由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批;进场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及工长施工指令组织施工;当发生合同范围外工程量时,需在3天之内报甲方确认,逾期不予追认。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合同“工期”及“质量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和交工,若某些部位按此方案施工不可行,乙方负责出具变更方案,并交甲方审核后实施,方案变更后重新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0、乙方需提供的资料:①乙方公司资质及人员证书;②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合格证,进场后并按国家规范取样要求见证取样送检。③分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隐蔽检验批等。④竣工资料4套,不少于2套原件;现场用料必须与乙方送检及所送给甲方的国标样品一致,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提供材料须提前送样、检测,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1、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火措施,自备足够灭火装置,否则应承担相关一切责任。
22、应业主、监理等第三方要求对乙方材料进行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甲方仅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在甲方未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前由乙方自行解决。
24、工人所需的一般劳保用品(包括劳保服、手套等)均由乙方自备,但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
25、乙方的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必须先进行登记,若未登记将视其未运工具、设备进场。乙方应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如乙方的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的则甲方按被盗额的10倍处罚乙方。
2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2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特种作业人员进场作业,乙方应主动到甲方进行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后方能进场作业施工。
十、保修
1、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外墙EPS装饰线条的质保期为3年,起装饰作用的质保期为2年,自每批货到指定地点,经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产品存在乙方安装或指定安装单位安装的,则质保期从产品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且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之日计算),乙方应对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承担保修责任。材料设备若是分批次供货,供货间隔超过一年以上的,则分批次计算质保期;若供货间隔在一年以内的,则在全部供货完毕后计算质保期。
2、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逾期按每次4000元累计计算违约金,同时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有权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相关税、费、损失赔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以维修人员确认的数据为准)的1.2倍由乙方赔偿给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乙方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抵扣或者未留质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通知后5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逾期乙方按应付款每日千分之三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超过7天未按约定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重作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到现场后超过10天仍未修复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或甲方确定的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自行拆除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拆除、恢复、第三人索赔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权不再支付该部分产品价款,已支付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同时乙方按该部分产品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应取得甲方、业主的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业主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
3、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经甲方、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4、乙方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与甲方无关,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含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确保工地现场的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和影响。
3、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或其它违法违章情况,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当地政府处理曝光,甲方收取乙方每次1000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严格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有义务遵守。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变相减少规定的劳力,否则,一旦经甲方确认,视为乙方违约,每日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十三、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工伤、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由甲方代为购买部分险种,则在乙方工程款中等额扣除代为购买金额。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并确保劳动力满足甲方现场进度要求。如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甲方收取乙方2000元/天违约金,违约金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表示同意,工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结算总价的10%,如果实际违约金金额超过该限额限制的且乙方无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弥补该工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邀请其他单位进场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从乙方最终结算中扣除。
2、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返工,甲方如实给乙方计算工程量;因乙方原因,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因产品返工、报废重制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无偿维修及返工。
3、在施工过程,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的材料、成品、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建筑和设备进行拆改,如有损失,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4、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5、合同履行中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属单方毁约。若毁约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6、乙方理解甲方不会及时移交连续的工作面,也理解甲方不能保证工程连续不断的进行,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若乙方因此怠工或拖延工期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工作的,甲方有权代工,由此产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7、若乙方拒收甲方的函、通知、罚款单等文件,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直接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十五、双方来往函件约定
为了更及时收发双方来往函件,经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收发电子函件邮箱地址如下:甲方:********7@qq.com;乙方:@qq.com。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上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纸字版函件送达地址如下:甲方:结算办理前:中建二局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部,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函件与纸字版函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2、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乙方不服从管理且殴打管理人员的。
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甚至消极怠工的。
5)乙方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十七、其他
1、本合同约定价格与附表、清单、投标报价表所列价格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差额部分作为双方签订本合同前协商降价或乙方给予的优惠。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需同时出具合法的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完成工作内容和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失效。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施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本合同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并对贵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承诺遵守合同中各项条款,并严格按照贵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国家、地方规范施工。
2、若因我公司原因不能及时施工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造成贵公司工期延误及现场窝工,我公司愿承受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
3、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执行贵公司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和要求。
4、我公司承诺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时,保证正常施工进度,且不得有异议。
5、我公司承诺工程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质量标准,若因我公司原因发生外墙EPS装饰线条制安工程质量事故,我公司保证无条件按照鉴定结论进行处理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我公司愿意接受每次拾万元处罚。
6、若贵公司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我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围堵贵公司项目工地大门,若发生围堵项目部工地大门及政府相关部门,则贵公司可对我公司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人民币拾万元/次,该罚款直接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我公司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7、我公司承诺贵公司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区域,增加或减少我公司的承包工程范围,我公司无异议。
8、我公司承诺认真执行外墙EPS装饰线条产品的有关规定,分析贵公司提供的有关产品图纸、资料及合同要求,进行合理、可靠的技术设计,并提前进入现场考察,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实用性和可靠性;
9、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我公司承诺每栋楼施工完成时间在日历天内;
10、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贵司下发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我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如因我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栋楼楼每延误一天,我单位自愿承担3000元的扣款;非我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单位无条件服从贵司的抢工指令。
11、我公司承诺如遇到特殊情况(包括不限于政府政策影响、市场价格影响、甲方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付款影响等),我司将对项目工期采取的措施:。
1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公司承诺现场不以任何理由停工及延误。
13、我公司承诺生产及施工优先满足贵公司施工,若生产及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现场要求,我司将按已完合格产品工程款的70%进行结算,并无条件退场。
14、我公司承诺在首次办理结算中扣除3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15、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R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限公司
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备案,确保获得省部级以上QC成果3项、确保获得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创局质量观摩工地、用户满意度86分以上。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因家、地方强制性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杜绝因工程质量被局列为“工程质量重点监管项目”。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云南省优质工程奖、局质量观摩工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按照《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限公司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签订的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框架范围内,另行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违约金、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工伤赔偿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5、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7、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项目材料管理协议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材料的管理,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EPS装饰线条制安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材料管理达成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总 则:
1.1 劳务承包人应委派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2 劳务承包人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业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2、供应管理
2.1 工程所需的临水、临电主要材料甲方负责提供,主要包括电线管及管配件、电线电缆、配电箱、开关、灯具、插座、上下水管及管配件、阀门、龙头、铜鼻子、水泵、水箱,其他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2.2 材料计划由劳务承包人提供,劳务发包人审核并最终确认,但超过合同约定用料量,超量部分由劳务承包人全部承担。
2.3 验收与保管
2.3.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领用材料(如钢筋、水泥等)的验收及保管,劳务承包人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劳务承包人负责。
2.3.2 劳务承包人须委派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场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做标识,并与项目办理领料等相手续及本队的现场材料管理工作。
2.3.3 劳务承包人专职材料员必须每天上午9:00前到劳务发包人物资部办公室汇报前一天的工作,并对后面的工作提出计划和建议。
2.4 领料管理
2.4.1项目为劳务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由劳务承包人依据预算限额和样板量限额编制限额领料量,经项目审核后,作为限额供应量。
2.4.2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劳务承包人按样板定额量作为限额领料依据,样板定额量由生产、技术、预算及施工人员对具体工程的单位进行理论测定和实际操作确定。
2.4.3限额领料的结算。劳务承包人具体项目完成后,经项目工长、质检部门、项目成本计划部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验收合格后,由物资部门根据有关台帐和记录进行节奖超罚结算,项目经理审定后,进行兑现。材料如节约按项目与劳务承包人5:5的比例进行分成,超耗部分劳务承包人按市场价加10%的运输及管理费承担该项费用。奖励或劳务承包人承担的费用,项目在当期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中进行奖励或扣除。所有材料的限额领用,均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3、现场管理
3.1钢筋
3.1.1按照每月钢筋备料计划,由劳务发包人负责采购进场,所供钢筋进场后,经劳务发包人材料员、劳务承包人材料员共同签字验收,如因清料、使用错误发生的损失均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损失,每月统计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3.1.2钢筋的增补。所有的补筋单须由劳务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认说明原因、项目工长、项目生产经理确认签字后,报项目商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加工。如因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每月统计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双方费用按第2.4.3条进行处理。
3.1.3废钢筋的管理。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剩余钢筋由劳务承包人统计型号、规格、尺寸、数量登记成表及时报项目技术部在后续工程中使用,钢筋必须整齐的堆码在指定地点,节约的钢筋将给予劳务承包人适当的奖励。如产生的剩余钢筋经项目确认后无法使用,劳务承包人与劳务发包人共同过磅处理并双方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若劳务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过磅,劳务发包人认为劳务承包人认可劳务发包人单方面的过磅数量,劳务承包人承诺对此无任何异议。
3.2劳务承包人材料
3.2.1劳务承包人自行采购使用的材料,由劳务发包人质检、物资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并承担引起的相应损失。
3.2.2如应由劳务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劳务承包人未能采购而从劳务发包人仓库领用,劳务发包人将按(劳务发包人采购单价+3%的采保费)×领用量收取劳务承包人费用,该费用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3.2.3劳务发包人提供的钢套筒等材料,劳务发包人按总计划量提供,增补的量由劳务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认说明原因、项目工长、项目成本计划部经理、项目生产经理确认签字后,报项目常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领料,双方费用按第2.4.3条进行处理。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套筒必须及时退回,如发现劳务承包人有浪费行为,所造成的费用在劳务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按实际给予扣除。
3.2.4所有机具须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登记台帐,机具使用前必须经项目安监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机具损坏应及时修理,不能使用的需马上报废,严禁使用带病机具,以防造成现场施工延误,违者将由安监部按有关条例加倍处罚。
3.3周转材料
3.3.1现场使用周转材料由劳务承包人组织人员按照劳务发包人的要求分规格、尺寸堆码整齐。
3.3.2 现场闲置周转材料由劳务承包人组织人员按照劳务发包人的要求及时退还,并办理退还手续。
3.3.3 上述(3.3.1+3.3.2)所产生人工费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如劳务承包人未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堆码或及时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劳务发包人将根据材料市场价和窝工情况对劳务承包人进行相应处罚。
4、现场监督
劳务发包人材料员将每日在现场检查料具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随意损坏、浪费的现象将按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处罚。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如劳务承包人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文明工地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劳务承包人对上述检查或处罚应无任何异议,否则,项目对劳务承包人另行收取违约金1000元/次。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劳务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乙方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许可证)齐全。
3、乙方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乙方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乙方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0元/次的违约金。
9、乙方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乙方负责人必须接受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乙方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当地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项目开竣工时间
施工总工期暂定为天,(详细工期节点以甲方下发的总工期进度计划为准)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向绍普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何建钟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岗位证书号:)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岗位证书号:)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当地政府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当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当地对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当地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植筋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植筋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植筋、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收取30000元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七、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保证书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遵守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地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一、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组制定的环保方案以及甲方制定颁发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确保甲方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程序和规定的执行。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在环保方面的培训教要育,增强环保意识,对对于在环保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予以辞退或更换。
四、如分包方在施工中违返有关环保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工整改、返修或返工。
五、因分包方违返环保规定而被当地有关管理部门违约金,以及因停工、返修、返工等所造成的甲方双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切实加强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项目部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注,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分公司纪委作为该工程的监督责任主体和接收举报的主体,大项目部纪检组作为监督实施的主体和接收举报的行为主体,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法律认为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 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分公司举报电话:***-********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叁 份,分公司纪委、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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