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互补路灯、电缆招标公告

风光互补路灯、电缆招标公告

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风光互补路灯、电缆采购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风光互补路灯、电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1XSZFC-G134JJ

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内容: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风光互补路灯、电缆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专业生产风光互补路灯的企业,即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生产灯具或风力发电机的能力,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需主体企业具有以上生产能力,联合体双方的注册资本都要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如果外购重要部件需提供外购单位和参加投标单位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6)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7)投标时必需提供以下样品:风力发电机、LED灯具(以上二项都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同一品牌生产厂家,最多只能授权两家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允许其中一家提供的检测报告可用复印件加盖厂方公章;其中LED灯具的检测报告需由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如样品质量过差或规格型号严重不符,采购方有权拒绝。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汇票、支票)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6日,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9、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27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1年6月27日14时2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丹峰西路161号)。

1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http://www.nbzfcg.cn/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14、温馨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网址是:http://www.nbzfcg.cn/

联系人:李姝华 电话:****-****************

邮 编:315700 传真:****-********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地址:丹城丹南路269号(世纪联华南首)

帐号:39-***************

***************.doc">标书下载标书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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