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碳系统改造项目(EMC)招标公告
脱碳系统改造项目(EMC)招标公告
实施地: | 晋城市 | 所属行业: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开标时间: | 另行通知 | 标书发售时间: | 2019-11-05至2019-11-11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脱碳系统改造项目(EMC)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条件已具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碳系统改造项目(EMC)
2.2项目编号:0632-1920GCLL2479
2.3招标内容: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脱碳装置采用PSA工艺,目前运行工况:原设计处理气量为134000Nm3/h,目前处理气量约为180000Nm3/h,系统运行压力2.1-2.5 MPa,氢气回收率96%,产品二氧化碳气纯度为97.5%,压力降达0.25MPa,目前存在氢气回收率偏低、解析效果差、系统阻力大的问题,有进一步节能挖潜的空间。
根据环保形势需要,金象公司正对现有的煤气发生炉进行改造,使用纯氧煤气发生炉进行置换。改造后进脱碳装置的气体组分变化较大,现有脱碳装置将不能满足生产负荷需求。为此金象公司计划实施脱碳系统改造项目,达到消除生产瓶颈,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EM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
按照EMC模式下的合同约定,负责完成(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融资、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验收(含特种设备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及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验收等)、人员培训、运营管理和经营期满后的无偿移交在内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实施地点: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化车间脱碳装置区;
2.6合作期限:
(1)合同期:指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至保修期结束;
(2)施工期:指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并验收完成止。日历天数150天;
(3)合作期:指第三方验收完成开始至中标方将本项目的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方前的期间,即投标方提取节能效益分成的时间;
(4)保修期:指中标方(节能服务公司)将本项目的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方后的二年;
(5)合同期内项目所需的一切备品备件,以及合作期内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
(6)项目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由中标方与招标方共同验收。项目合作期满后,中标方需将本项目的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方,并将竣工资料移交给招标方归档,项目正常使用的全部设施归项目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不再参与项目的节能效益的分成;
(7)节能服务合作期预定为五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
3.2投标方供给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性能保证、主要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资质、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标的物的试验鉴定等相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项目中采用的设备或产品,如果国家对实行生产许可管理或其它准入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许可证书、认证证书以及检测鉴定报告等;
3.3投标人须具有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下成功服务案例,能够提供近五年以来在煤化工行业或其它类似行业中的运行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技术协议等有效证明资料);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供应商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法:在晋城市太岳路北150米丹溪华庭1号门面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针对本次招标的法人授权书;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4标书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阳城县北留镇化工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赵建兵
电 话:159*****75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项目经理:盖志忠(136*****771)
联系人:郭文清
联系电话:186*****888
电子邮件:gjzblf@163.com
2019年11月5日
标签: 脱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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