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三片区三标段- 招标公告
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三片区三标段- 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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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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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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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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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临颍县王岗镇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YGC-2019-071 招 标 人:临 颍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代理机构:河南鑫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 〇 一 九 年 十 一月 目 录 ********6">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6 ********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43 ********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4 ********1">第六章图纸.............................................. 65 ********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6 ********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临颍县王岗镇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颍县王岗镇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颍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颍县王岗镇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LYGC-2019-071 2.3建设地点:临颍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4350万元 2.5 计划工期: 施工标:90日历天 监理标: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则以最终清单控制价为准); 监理标: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7质量要求: 施工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监理标: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临颍县王岗镇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12个行政村,主要内容为: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2.9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35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32个,监理标段3个; 施工标段: 临颍县2019年2.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一片区: 一标段:栽植山桐子2374棵,新修1772米砼路 二标段:栽植山桐子2300棵,新修1700米砼路 三标段:栽植山桐子2364棵,新修2362米砼路 四标段:疏浚沟渠,新建2*5米桥57座,3*5米4座 五标段:埋设103眼井的配套管道及出水口 六标段:埋设103台水泵和变压器连接的配套电缆及泵管 七标段:新打52眼井并配套玻璃钢井堡,项目区标识牌1座 八标段:新打51眼井并配套玻璃钢井堡 九标段:整个项目区内配备11台变压器及电线杆 十标段:配备174眼井房内的智能化设备 临颍县2019年2.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二片区: 一标段:栽植山桐子1356棵,新修2100米砼路 二标段:栽植山桐子1502棵,新修2175米砼路 三标段:栽植山桐子2015棵,新修1796米砼路 四标段:栽植山桐子2268棵,新修1713米砼路 五标段:栽植山桐子2459棵,新修2455米砼路 六标段:疏浚沟渠,新建2*5米桥36座,3*5米2座 七标段:疏浚沟渠,新建2*5米桥34座,3*5米3座 八标段:埋设118眼井的配套管道及出水口 九标段:埋设118台水泵和变压器连接的配套电缆及泵管 十标段:新打63眼井并配套玻璃钢井堡,项目区标识牌1座 十一标段:新打55眼井并配套玻璃钢井堡 临颍县2019年2.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三片区: 一标段:栽植山桐子1874棵,新修1872米砼路 二标段:栽植山桐子1900棵,新修1900米砼路 三标段:栽植山桐子2528棵,新修2064米砼路 四标段:栽植山桐子1607棵,新修1605米砼路 五标段:栽植山桐子1800棵,新修1356米砼路 六标段:疏浚沟渠,新建2*5米桥48座,3*5米3座 七标段:埋设105眼井的配套管道及出水口 八标段:埋设105台水泵和变压器连接的配套电缆及泵管 九标段:新打52眼井并配套玻璃钢井堡,项目区标识牌1座 十标段:新打53眼井并配套玻璃钢井堡 十一标段:配备152眼井房内的智能化设备 监理标段: 一标段:临颍县2019年2.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一片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二标段:临颍县2019年2.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二片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临颍县2019年2.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三片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一片区、一标段至四标段;二片区、一标段至七标段;三片区、一标段至六标段;) 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情况,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0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一片区、五标段至八标段;二片区、八标段至十一标段;三片区、七标段至十标段)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情况,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6年10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一片区、九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情况,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0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一片区、十标段;三片区、十一标段;)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售后维修能力的合法代理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明确全部内容,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 3.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6年10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家投标企业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前面标段的中标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是一个标段的中标人,监理标段只能参加监理标段的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2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报名该项目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3报名方法: 4.3.1本项目只接受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4.3.2潜在投标人报名必须通过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lyxggzyjyzx.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3.3会员注册时,需提供潜在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 4.4采购/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的《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费、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指南》相关说明。 4.5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费用由中心线上代为收取,项目结束后统一返还至代理公司)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03日9时00分。 5.2地点: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临颍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 5.3.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需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3.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指定位置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4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如因系统异常或其他情况无法正常完成评标时,评标委员将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 招标人:临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鑫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建业森林半岛39号公馆16楼1619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5*****326 监督部门: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该期间不能变更或延期CA)。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签章。 3.4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备份”文件夹须使用U盘存储、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申请回执”,密封在纸质投标文件中。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评标过程中如因系统异常或其他情况无法完成评标时,评标委员将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2019年11月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须附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1)投标函; (2)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0)响应性承诺; (11)扬尘防治承诺书; (12)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4 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6)、现行其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等。人工价格按照《河南省水利水电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版)计取,材料价格根据河南省漯河市定额站发布的2019年第4期《漯河工程造价信息》、所计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裸价、依据建办标函〔2019〕1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按9%计取、部分借用《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4编规)。 投标人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市场风险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合理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 3.2.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基础。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2.6工程量清单价差调整办法为: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量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固定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固定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固定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固定单价,参照类似的固定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固定单价,套取相应的水利定额及清单,得出总价按投标价与控制价的让利进行让利。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量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式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方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定后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固定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外的,其固定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可予以调整。 3.2.7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材料检验试验、机械、措施、检验试验、专项检测费、规费、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这些费用应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组成部分中。 3.2.8工程量清单采用固定单价计价,固定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2.9 本次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系数。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书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在其它项目计价中已经包括,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给予调整;投标书中所报材料和设备价格,除因设计或是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主要材料如因市场价格波动在±5%以内,则不调整投标报价,超过5%的部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调整。 3.2.10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2.11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和签章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加盖编制单位的资质专用章且有造价人员签字和签章)。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 3.4.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2)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应退还投标保证金。 (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活动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资格证明文件”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将全套投标文件(含正本、副本)密封于同一个投标包封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单独密封于一个投标包封中,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以上证明材料需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检验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宣布本次招标中答疑发放的次数和内容; (5)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并在投标文件密封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6)进行在线CA解密 (7)按照系统获取“已加密投标文件”的时间顺序进行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设有标底的(招标控制价),公布标底;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10)点击“开标结束”。 5.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报送的; (2)未按要求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3)未按规定填写及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内容不全者;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不全且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8)其他未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为其提供投标担保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度索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 9.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公示格式 中 标 公 示 工程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中标人: 中标价: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级别: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诉电话: 附表五:初步评审格式 初步评审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2.1.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2.1.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2.1.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2.1.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 2.1.4.2 本章附件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本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1.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4)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所有评委打分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1.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1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3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4 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2.5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2.6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不一致的。 2.7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详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漯河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漯河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或征求相关部门确定;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优先顺序?。 1.6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向不相关的第三方透露和使用。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如有需要,双方另行协商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双方协商约定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由双方协商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如有需要,双方协商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如有需要,双方协商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采取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系数。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书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在其它项目计价中已经包括,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给予调整;投标书中所报材料和设备价格,除因设计或是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主要材料如因市场价格波动在±5%以内,则不调整投标报价,超过5%的部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招标人同意,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更换项目班子人员每更换一人处以1万元罚款,更换的人员要有同等资质及业绩证明。2、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的以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清出场地,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先后次序另行确定施工单位,不再重新招标,合同价款不变。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漯河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临颍县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片区 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响应性承诺 十一、扬尘防治承诺书 十二、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公告4.6项之规定,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七、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2. 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其他项目配备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预算员)应附岗位证,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附3: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1、类似项目建筑施工工程。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其 他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十、响应性承诺 承诺 我公司承诺愿意响应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内容,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时 间: 年 月 日 十一、扬尘防治承诺书 扬尘防治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在此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办[2016]17号文件)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整治标准,做好工程的施工扬尘防治和扬尘治理工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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