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桩基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桩基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 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
桩基工程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CSCEC2B-XN-LDYDBQ2-JCZB-002)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1.2项目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卯家湾。
1.3项目规模:设计施工图纸未出具,项目规模待定。
1.4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5本次招标工程: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桩基工程
1.7具体位置: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二标段(一工区)工程所在地。
2、工程内容:
2.1准备工作:熟悉现场及施工图纸,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2乙方自带开挖设备及工具,按招标方专业工程师的要求,开挖至施工图设计标高,根据施工需要进行石方爆破或破碎等。
2.3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旋挖桩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配套设备)的进出场及场内移机,进场机械设备旋挖机不能低于台,220以上挖掘机台,吊车(8T以上)台,及其油料、电焊条;
2.4甲方负责提供基准点,乙方配合甲方承包范围内各种桩的放线、定位工作,按各种桩的工作流程进行施工(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管理人员放线准确、到位)。
2.5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在划定施工区域的其他工作内容。
2.6桩基础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定位、钻孔、安放护筒、钻机移机、就位、钻孔、清孔清碴、泥浆护壁,砼护壁、砼灌注、振捣、养护,现场制作、绑扎钢筋笼、钢筋笼的倒运、下钢筋笼等全部工作以及安拆导管、声测管、清孔,清桩头。
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19年月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19年月日9:00 领取招标图纸(电子光盘)及招标文件。
4.2.2 2019年月日15:00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7 @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2019年月日9:00 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郭林博 ,联系电话:183*****511 。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17:00 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5、现场施工条件
5.1招标人在现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用水、用电,招标人将提供水电的接驳点,投标人按招标人的指定位置进行接驳。
5.2建筑轴线控制基点及水准控制基点由招标人提供,其后的放样工作由招标人牵头投标人配合完成。
5.3投标人须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照明灯具及线路。
6、计量依据:
计量将严格按照现场设计施工图图示尺寸及现场收方单(不能在图纸上体现计量尺寸的)为结算依据,投标人若对招标人提供的计量依据有所异议可直接在招标答疑中提出。
7、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标准规范中要求的合格标准,符合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8、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日历天(详见合同条款)。
9、招标文件
9.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9.1.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9.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9.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9.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9.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9.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0、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10.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10.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10.2.1项目经理简历表;
10.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10.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10.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0.2.5劳动力计划表;
10.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10.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0.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须一级劳务以上资质);
10.3.4投标保证金证明;
10.4密封:
10.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10.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10.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11、投标注意事项:
11.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2、其它:
12.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由招标人提供。
1.5现场施工道路:已修建
1.6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规中建二局。
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公司的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工程桩基础分包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公司现报价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项目特征 | 计量规则 | 单位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发票类型 | 其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元) |
1 | 机械旋挖(回旋)钻孔桩:桩径800mm | 1、场地平整、排地表水,处理渗水、积水,不良地质处理;2、土方开挖、凿打、钻挖孔桩土石方;3、固壁;4、钻孔、清孔;5、泥浆池及沟槽砌筑、拆除;6、泥浆制作、运输;7、清理、运输、清理井壁;8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 9、现场安全防护。10、配合低应变法检测桩基。 | 1、土石类别:淤泥、流砂、土、石综合,包括回填土石方;2.成孔方法:不区分土石成分,综合考虑机械旋挖钻孔桩成孔;3.桩直径:综合;4.桩深度:综合考虑;5.土石方场内转运:分包配合上车出土;6、自拌砼护壁(若有):砼强度等级,厚度综合,包括自拌砼护壁及护壁砼中的钢筋。 | 1、以设计桩的土石方开挖深度以以延长米计算(土石方开挖顶标高按业主场地移交标高。超出贵单位指令挖方深度贵单位不予计算,且我单位承担由于超挖造成的一切损失) | 元/m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2 | 机械旋挖(回旋)钻孔桩:桩径1000mm | 2、场地平整、排地表水,处理渗水、积水,不良地质处理;2、土方开挖、凿打、钻挖孔桩土石方;3、固壁;4、钻孔、清孔;5、泥浆池及沟槽砌筑、拆除;6、泥浆制作、运输;7、清理、运输、清理井壁;8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 9、现场安全防护。10、配合低应变法检测桩基。 | 1、土石类别:淤泥、流砂、土、石综合,包括回填土石方;2.成孔方法:不区分土石成分,综合考虑机械旋挖钻孔桩成孔;3.桩直径:综合;4.桩深度:综合考虑;5.土石方场内转运:分包配合上车出土;6、自拌砼护壁(若有):砼强度等级,厚度综合,包括自拌砼护壁及护壁砼中的钢筋。 | 1、以设计桩的土石方开挖深度以以延长米计算(土石方开挖顶标高按业主场地移交标高。) | 元/m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 | 钢筋笼制作安装 | 3、现场桩钢筋笼制作、倒运、吊焊、下钢筋笼、校正,以及材料的下车、堆码、成品保护等。 | 4、1、包括人工、机械、辅材等。 | 按图示尺寸以理论重量计算。 | 元/t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备注:1、桩基础清包工不包料(为完成本工程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但不包含甲供材料费用。甲供材料:钢筋、商砼、砂)包机械设备(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缆、电线、电箱等,二级配电箱以内由贵单位提供)、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所谓包工包料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机械及其他材料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运输费(含场内、场外运输费)、装卸费、场内外二次及多次转运费、施工降排水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赶工费、现场安全生产经费(其中安全生产经费占总结算金额的2 %,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其它项目费、配合费、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手续费用、特殊行业相关其他费用、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辅助工程费用(如临建费用等;专项方案专家费用)、沉降观测配合费、管理费、风险费、各类保险费(含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利润、规费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如果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燃油费、政府收费、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不含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结算及付款办法
我单位按质、按量完成贵单位所分配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并达到贵单位的工期要求,则贵单位对合格的桩基础进行进度结算的办理,贵单位按设计施工图设计断面及实测实量的挖方深度计算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在当月20日前一次性与我单位结算,次月25日之前支付应付结算款的70 %,地下室主体结构封顶后次月25日前支付至应付结算款的80% ,地下室主体结构封顶且经业主、监理、贵单位验收合格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后办理总结算,总结算办理完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应付结算款的90%,再次月支付至应付结算款的95%;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月内无息支付剩余工程款。(在工程款支付时由我单位提供合法本企业发票)。如我单位所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未完就要求退场,仅予结算已完成工作量价款的70%,结算其余30%补给后续施工队伍,其它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自理。如我单位承包范围的工作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不予进行结算。
3、我公司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4、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合同条款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及完成施工。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上述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预计完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
6、我公司理解贵公司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标书,对不中标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贵公司并保留拒绝投标书中某一部分的权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姓 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中桩基工程 的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并授权受托方代表我单位签署相关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合同履行中其他一切相关的工程、经济及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授权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一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复印件。
3、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颁发的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相关标准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二级以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 |||
二、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 5、材料管理 6、计划管理 7、安全管理 8、其他人员 |
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8 | |||||||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
桩基础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LDYDBQ2-JCFB- 00*)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桩基础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生产需要,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旋挖桩工人不低于24名及相应的管理人员不低于6人,进入工地,承揽该项目桩基础分包工程。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进场日期
进场日期暂定为2019年9月25日(管理人员须提前三天)进场,合同工期为45天。具体进场时间按甲方的书面进场通知书为准。
二、专业分包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桩基础工程。乙方具体施工情况均以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指定为准。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乙方上述承包范围,乙方承诺对此无任何异议。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为完成本工程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但不包含甲方供应材料费用。甲方供应材料:甲供材料:钢筋、商砼、砂)、包辅材、包机械设备(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缆、电线、电箱等,二级配电箱以内由甲方提供)、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场地平整。
3.2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旋挖桩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配套设备)的进出场及场内移机,进场机械设备旋挖机不低于6台,220以上挖掘机不低于3台,吊车(8T以上)不低于3台,及其油料、电焊条;
3.3甲方负责提供基准点,乙方配合甲方承包范围内各种桩的放线、定位工作,按各种桩的工作流程进行施工(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管理人员放线准确、到位)。
3.4桩基础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定位、钻孔、安放护筒(如有)、钻机移机、就位、钻孔、清孔清碴、泥浆护壁,砼护壁、砼灌注、振捣、养护,现场制作、绑扎钢筋笼、钢筋笼的倒运、下钢筋笼等全部工作以及安拆导管、声测管、清孔,清桩头。
3.5灌注商品混凝土(充盈系数1.1),充盈系数大于1.1所发生的材料及人工和机械的配合费用从分包工程结算中扣除从分包工程结算中扣除。
3.6试块等材料按规范要求的试件的制做。
3.7乙方施工范围内的临时排水、排污和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保洁。
3.8清理地下障碍物;
3.9桩孔的回填或安全防护。
3.10包验收通过。
3.11配合甲方质量部一切验收等工作,在桩基验收合格后10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交工竣工资料等及相关工作内容。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大写:), 暂列税金为: ¥元,(大写:),暂定不含税总价为:¥元,(大写:)。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桩基础工程综合包干单价表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项目特征 | 计量规则 | 单位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发票类型 | 其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元) |
1 | 机械旋挖(回旋)钻孔桩:桩径800mm | 5、场地平整、排地表水,处理渗水、积水,不良地质处理;2、土方开挖、凿打、钻挖孔桩土石方;3、固壁;4、钻孔、清孔;5、泥浆池及沟槽砌筑、拆除;6、泥浆制作、运输;7、清理、运输、清理井壁;8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 9、现场安全防护。10、配合低应变法检测桩基。 | 1、土石类别:淤泥、流砂、土、石综合,包括回填土石方;2.成孔方法:不区分土石成分,综合考虑机械旋挖钻孔桩成孔;3.桩直径:综合;4.桩深度:综合考虑;5.土石方场内转运:分包配合上车出土;6、自拌砼护壁(若有):砼强度等级,厚度综合,包括自拌砼护壁及护壁砼中的钢筋。 | 1、以设计桩的土石方开挖深度以以延长米计算(土石方开挖顶标高按业主场地移交标高。超出贵单位指令挖方深度贵单位不予计算,且我单位承担由于超挖造成的一切损失) | 元/m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2 | 机械旋挖(回旋)钻孔桩:桩径1000mm | 6、场地平整、排地表水,处理渗水、积水,不良地质处理;2、土方开挖、凿打、钻挖孔桩土石方;3、固壁;4、钻孔、清孔;5、泥浆池及沟槽砌筑、拆除;6、泥浆制作、运输;7、清理、运输、清理井壁;8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 9、现场安全防护。10、配合低应变法检测桩基。 | 1、土石类别:淤泥、流砂、土、石综合,包括回填土石方;2.成孔方法:不区分土石成分,综合考虑机械旋挖钻孔桩成孔;3.桩直径:综合;4.桩深度:综合考虑;5.土石方场内转运:分包配合上车出土;6、自拌砼护壁(若有):砼强度等级,厚度综合,包括自拌砼护壁及护壁砼中的钢筋。 | 1、以设计桩的土石方开挖深度以以延长米计算(土石方开挖顶标高按业主场地移交标高。) | 元/m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 | 钢筋笼制作安装 | 7、现场桩钢筋笼制作、倒运、吊焊、下钢筋笼、校正,以及材料的下车、堆码、成品保护等。 | 8、1、包括人工、机械、辅材等。 | 按图示尺寸以理论重量计算。 | 元/t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1、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机械及其他材料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运输费(含场内、场外运输费)、装卸费、场内外二次及多次转运费、施工降排水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赶工费、现场安全生产经费(其中安全生产经费占总结算金额的2 %,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其它项目费、配合费、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手续费用、特殊行业相关其他费用、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辅助工程费用(如临建费用等;专项方案专家费用)、沉降观测配合费、管理费、风险费、各类保险费(含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利润、规费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如果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燃油费、政府收费、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不含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以上包干价目中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用、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各类保险(含民工养老保险)、岗位培训费等各种费用,旋挖机进出场费、移位费不再计算。
3、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乙方在报价时未标注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内,不论变更情况如何,该未标价的项目,不再计价;
4、桩施工原始记录编写;
5、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清单项目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6、对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中暂定工程量的差别,无论其差距有多大,均不调整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一切措施费用。
7、甲方提供地质资料给乙方参考,乙方是在充分理解地质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下综合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
8、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所有人工费、材料、设备、机具的场内转运费以及现场甲供、乙供材料的进出场装卸及场内的多次转移所发生的人工机械费。
9、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桩孔砼面的破除与其他工序配合等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10、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桩孔砼面的破除与其他工序配合等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11、《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桩基础工程综合包干单价表》中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只是对清单项目的概括性描述,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按设计及施工规范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序及工作内容。
1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的相关费用,此费用由甲方代购代扣。
1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断桩、斜桩等废桩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不当施工产生的工程量增加等结算时均不予以签证或进行价格调整。
14、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因按规范需凿除浮浆而增加的灌注长度之造价。
15、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因按规范需凿除浮浆后导致桩顶标高未达到设计要求而产生的接桩费用。
16、超灌长度超过设计桩顶标高0.6米(含锚固长度)以外的剔除费用及甲供材料使用费均由乙方承担。
17、旋挖桩由于地质不同和机械施工原因导致的充盈系数的变化及施工难度的增加已包干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18、一切临时设施搭设、拆除移走、恢复场地原状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
19、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因设计桩长与实际桩长不相符而导致钢筋笼长度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钢筋笼二次及多次修改费用。
20、所有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验收不合格或临时保护措施不足而引起的返工、地基再加固等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1、本合同金额除前述内容外,还须包括各区域间因交叉施工造成的停工、窝工、待工及机械台班损耗等一切费用。
22、施工期间的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CI标准化现场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以及对所有机械(包含泵车、商砼车、材料车辆)行驶中掉落淤泥的清扫均包含在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内。
23、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泵管的安拆、加固、清洗、保存等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
24、乙方负责现场桩位定位作业,甲方进行复核,出现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5、乙方须对自己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及内容自行负责,乙方在投标期间已认真视察了施工现场,并熟悉现场情况,由甲方提供的现场勘察报告仅供参考之用,甲方并不保证报告资料之准确性;乙方不能以上述报告内所提供之资料不准确而提出索赔,实际施工时,或在施工过程中遭遇管线影响施工或损坏管线等因此增加费用,概不另行签证,不计取任何费用,不能构成变更签证的理由。
26、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对地表土壤采用的技术保证措施所投入的费用,同时要考虑因地质原因而引起的暂时停工、设计变更、局部处理等延误及降低功效的费用。
27、桩基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若需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或者其他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28、旋挖桩塌孔:现场旋挖桩塌孔,采用土石回填处理,并进行二次开挖,不计算回填及二次开挖费用;采用混凝土回填处理,回填处理不计算费用;
29、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材料负责人,对在甲方领用的材料及归还负责,乙方在甲方领用周材:架管损耗率控制在1%以内、扣件损耗率控制在3%以内,以上部分材料超过损耗部分由投标人按材料市场价进行赔偿并外加9%的采购及管理费用,此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30、现场检测桩桩头截断后的打磨工作由乙方负责,满足甲方和检测单位要求。
31、若乙方使用除甲供材料、机械或人工等来完成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则相关费用由甲方现场部门出具扣款单或工作联系函,商务部在结算单中扣除。
32、乙方进场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作业人员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工伤、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由甲方代为购买部分险种,则在乙方工程款中等额扣除代为购买金额。
33、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及二次(或多次)转运、装卸车费用(含甲方供应材料)以及由于甲方原因(或业主原因)导致的每月累计停工10日内的窝工费用。
四、结算及付款办法
1、结算及付款方式:乙方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所分配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并达到甲方的工期要求,则甲方对合格的桩基础进行进度结算的办理,甲方按设计施工图设计断面及实测实量的挖方深度计算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在当月20日前一次性与乙方结算,次次月5日之前支付应付结算款的70 %,地下室主体结构封顶后次月25日前支付至应付结算款的80%,地下室主体结构封顶且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后办理总结算,总结算办理完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应付结算款的90%,再次月支付至应付结算款的95%;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月内无息支付剩余工程款。(在工程款支付时由乙方提供合法本企业发票)。如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未完就要求退场,仅予结算已完成工作量价款的70%,结算其余30%补给后续施工队伍,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理。如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不予进行结算。
2、若双方要办理《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和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则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3、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双方结算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双方信息需完整准确,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所在省市区及项目名称,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进行惩罚,并保留提交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权力。
4、合同外签证
1)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2)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5、农名工工资条款
5.1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5.2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5.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乙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5.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甲方向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垫付的工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
5.5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6、有关发票要求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说明 | 项目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服务地址:昭通市鲁甸县 |
5、进度款支付节点时,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甲方公司要求就办理进度款支付的审批流程,若乙方到付款节点时未提前申请支付进度款,甲方按乙方申报时间开始办理公司审批流程,付款滞后由乙方自行负责。
6、若甲方工程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须继续保证桩基施工进度且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发生围堵甲方工地大门等恶劣行为,若乙方发生停止桩基施工或围堵甲方工地大门等恶劣行为,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参照合同承诺书第5条,该款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中止,按实际乙方完成产值的50%结算付款,并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8、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工资结算单及工人工资卡号给甲方备案,甲方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
9、因乙方自身管理因素造成桩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不听从业主、监理及甲方单位整改意见,甲方有权在整改完成期间不支付进度款,且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五、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立即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及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3、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拆除、重新施工,乙方须同意并接受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在分项质量检查中每发生一项不合格,则甲方将按5000元/项对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也有权自行安排返工、拆除、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甲方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4、本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3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经本工程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业主、监理及设计要求。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确实无法满足本工程业主、监理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六、进度及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2019年9月25日,具体以甲方正式开工令为准,桩基工程工期40日历天,具体各节点工期按照甲方确定工期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进度按时完成、作业指令按期或提前完成任务。
2、甲方每2天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
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机械设备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周、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5000元/天对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和机械设备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含甲方予以增加项目)的工作内容,若总工期拖延,甲方将按10000元/天对乙方收取工期违约金,工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
4、任何情况下合同工期不得后延,以下情形除外: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建设单位予以签认的延长工期。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事故,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另外,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贰仟元至壹万元的罚款。
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如发现未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甲方向乙方罚款100元/次(管理人员),甲方向乙方罚款50元/次(工人)。
6、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对施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不得允许与施工生产无关人员在区域内滞留,机械行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交叉作业,派专人管理指挥。甲方将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不论任何原因(防护设施未到位、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乙方管理原因等)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伤亡事故(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费用和伤亡指标),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责任,事故特别重大或给业主、甲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施工机械手续齐全并确保合法使用(须向甲方上报机械清单)。
8、操作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资格操作证上岗(复印件及花名册须向甲方上报备案)。
9、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违约金,并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10、合同履行期间桩基工程的安保工作由乙方负责,如甲供材料丢失或者乙方自供材料丢失,甲供材料乙方按该种材料的甲方最高采购价格进行扣除,并对扣除部分收取9%的材料综合管理费,乙方自供材料丢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基坑、马道等所有操作面的临边防护(含材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12、乙方应按经甲方及业主审定的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夜间施工照明及工程质量达到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
13、完成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含配备应急物资、配备备用防暑降温药物、医疗器械)已包含在投标价格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质、按量配备应急物资、防暑降温药物、医疗器械,以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下仍能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若出现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
八、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的材料堆放必须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昭通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由于乙方施工引起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和噪音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6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九、材料管理
1、甲方提供材料有:钢筋、商砼、砂石以及《乙方单价确认表》中明示的项目为准。除甲供的钢筋、商砼、砂石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全部由乙方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详见综合单价表。
2、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对甲供材料的取样、检测等工作。
3、乙方必须提供满足甲供材料进场所需的道路等条件。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人帐篷搭设场地,乙方负责工人的住宿、铺位、日常生活用品的提供。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节点计划完成施工内容,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范围或将乙方工作交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
6、新增或变更项目,甲方保留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的权利。
7、甲方仅将甲供材料提供至现场指定地点。
8、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标准的管理人员。
9、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工程款的资金流向。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管理、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人员,指定一名全面负责人,有经验的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技术负责人。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3、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报告范围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基坑滑坡,塌方等事故,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危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责任与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4、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乙方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6、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
7、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乙方负责对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增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乙方的成品或半成品由各自自行保护,同时负有对其他成品的保护责任。因交叉施工或他人施工时,发现成品或半成品造成损坏,乙方自行调查损坏成品的责任人,乙方与破坏责任人自行协商解决并立即对受损部位进行修复,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8、乙方应采取各项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责任与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9、本合同施工期间,乙方须无偿地配合甲方书面提出之设计变更或为降低投资而采取的方案及措施。
10、乙方必须承担所有挖方一切工具、机具(含抽水泵)、照明用灯线及护壁模板所用材料、二级配电箱防漏电保护所用设施材料、接机具的电缆电线等。甲方只提供必要的二级配电箱。乙方为抢工期而增加配置的机械设备、人力、燃料、材料等及为之而付出的全部投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并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赔偿另加9%索赔。
12、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配备的一切工具及机具(除架管、扣件外),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及其他安全保证用品、设备由乙方提供。若需甲方提供的上述材料等,费用在乙方退场时扣除。
13、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转包给他人,如乙方有专业分包,必须提供全部专业分包合同交甲方备案。
14、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向甲方及建设单位索赔任何费用。
15、如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宝藏,乙方必须立即封锁现场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同时给相关政府部门、甲方汇报情况,乙方负责文物宝藏的保护及移交等相关工作。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政府追溯刑事责任。
16、乙方负责保障甲供材料进场路线的平稳及畅通,负责甲供材料的二次及多次转运、砼泵管的架设等。
17、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测量放线工作,需由甲方测量部门复核后,方可按照桩基的施工流程继续下一步施工。
18、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9、非甲方原因,乙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检测结果未获得合格之书面认定,则乙方须承担为达到检测合格标准而引起的责任及一切费用;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后续工程工期拖延之责任和经济损失。
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精心组织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工艺规程,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委托的质检部门和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理;承揽人施工质量合格的依据为甲方委托的具备国家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所提供的检验报告。
21、保质期责任:乙方须承担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之建筑物使用寿命期限,如保质期内经国家或地方市政府质量检测单位检测确定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造成之责任及由此引起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2、乙方施工期间,由于观测不及时、措施不及时、管理不力、违规施工等造成工程桩出现问题或出现桩孔坍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加固等其他相应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甲方仅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在甲方未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前由乙方自行解决,水电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及文件。
25、对乙方履约期间,甲方发给乙方的任何函件、工作联系单、违约金收取单以及甲供材料需要乙方履行相应确认义务等,乙方由 负责签收(认)。且对甲方给乙方出具的工作联系单、整改要求等书面文件,乙方应予以书面回复。
26、乙方办公室、工人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若甲方提供部分临时设施供乙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日常管理,设专人进行卫生、防火、人员进出场管理。
27、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无条件服从甲方指令。
28、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节点计划完成施工内容,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范围或将乙方工作交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或提出索赔,并须及时退场,不得影响甲方后续施工。
29、若由于政府拆迁等原因而不能给乙方提供工作面,乙方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并不得因此而认为甲方违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增加费用。
30、若出现变更新增项目且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得以单价未确定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消极施工。
31、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快速组织、主动处理,在突发初期消除苗头,防止造成事态扩大。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工程抢险,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32、乙方自供材料施工项目,其检验检测(含原材料检测)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负责将施工产生的垃圾、泥浆、建渣等进行外运至弃土场,并承担相关的人工清理费、装车费用、运费及渣土弃置费用等。
34、乙方负责泥浆池及沟槽的建造、拆除、泥浆及垃圾的外运,相关费用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计。泥浆池及沟槽的布置应统筹考虑,不得影响其他项目施工。
十一、其它事项
1、进场人员先申报并提供工人身份证备案,经项目专业分包管理员审核无误后进场。进场人员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后由甲方安全部门登记编号并统一发放安全帽,及进门卡。工人所需的一般劳保用品(包括劳保服、手套等)均由乙方自备,但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进门卡的刷卡记录,作为甲方核对乙方考勤表的参考资料,若乙方工人未进行实名登记,不刷卡或强行进入工地,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每月更新花名册,并按实际情况制作考勤表、工资表、人员进出场表,经专业分包管理人员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每月25日与工程量完成表一道报送甲方商务部,否则甲方商务部不予审核进度款。
3、所有人员宿舍安排均按照审核后的进场人员申报表进行安排,每间额定住宿8人。乙方接收的宿舍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协助监督,所有的违规处罚均针对乙方,乙方专业分包人员变动时,多余出的宿舍要及时交回甲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否则一切责任及经济处罚、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采用实名制工资卡发放,工人工资卡统一办理,或者实名制发放,既持本人身份证领取,不允许代领情况。甲方将对乙方每月提交的工资表张榜公布,对于实际领取工资人员和考勤表、工资表不符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次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工程现场、政府部门或交通道路,妨碍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正常交通,或做出影响建设单位和甲方声誉的行为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承诺用乙方的其他资产抵扣给甲方,保证甲方资产不受任何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二十万元作为罚款,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5、乙方必须按政府的相关规定为乙方聘用的所有人员缴纳社保等费用,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对甲方、业主的处罚)。
6、乙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人,甲方向乙方罚款50元/次。乙方其它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农忙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甲方向乙方罚款50元/次,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甲方向乙方罚款50元/次。
7、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有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的大小,处以索赔。
8、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9、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施工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暂住费由乙方自理。
1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专业分包发包人牵头专业分包承包人具体实施,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其中伤者救治费用应由专业分包承包人先行承担。单次5万元人民币以下工伤由乙方自行承担,5万元以上重大伤亡由乙方承担35%,甲方承担65%。
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或补充。
13、补充条款
1)进场后一周内若乙方人员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如果乙方采用空压机、水钻、切割机、抽水泵、电动葫芦、卷扬机等,机具乙方自理,水、电费甲方负责。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接受甲方寄送文件的地址,只要甲方按照该地址送达了文件即视为已送达;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收件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8号5栋13-2;联系人:文志明;联系电话:186*****139;邮箱:********4@qq.com 。
十二、争议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2、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解除条件
1、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影响施工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
1)乙方没有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履行自己应履行的职责;
2)未能按时、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生产,以致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经甲方指出后,仍达不到要求;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延迟开工或停工,在接到甲方的有关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
4)乙方造成工程严重拖期或乙方不按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甲方认为将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时;
5)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施工,经甲方指出后仍达不到要求;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自行终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或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设备从现场撤出;
7)甲方认定乙方无能力继续施工时;
8)乙方因资金周转或其他困难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并不能进行正常施工时;
9)甲方在发出整改的书面通知7天内,乙方并无改进,则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工程承包权。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3、如甲方终止与业主的合同,本合同也同时无条件终止,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壹式肆 份,甲方叁 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内若有矛盾处,以较严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合同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公司仔细、全面地研究了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分包合同,我公司无条件遵守合同中的所有规定,承诺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接受乙方单价确认表中的单价及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2、我公司已明确合同报价的所有工作内容均按不含税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并接受按最终合同确认单价进行结算,我公司承诺:接受贵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工作需求而对我公司工作界面的安排或调整,我公司将严格按合同单价及现场实际施工数量和贵司进行相应的增减结算。如有违反将视同违约,我公司接受按每发生一次贰 万元的处罚。
3、我公司所递交的报价清单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内外因素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合同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及机械单价变动、施工不可遇见费用等因素。
4、工期承诺:我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合同承诺书范围内的如下相应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具体日期以合同文件及甲方确定为准):
A:工期安排,施工总工期为日历天,(详细工期节点以甲方下发的总工期进度计划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我公司承诺非我公司原因影响工期累计不超过五天(含五天),总工期时间不变。
(2) 我公司承诺在施工期间如因我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周、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5000元/天对我公司收取违约金,若总工期拖延,甲方将按10000元/天对我公司收取工期违约金,工期违约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
5、工人工资发放承诺:我公司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可能出现的滞后,我公司承诺自行筹集资金,保证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若我公司工人因未按时领到足额工资到贵公司项目部或业主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寻衅滋事、讨要工资,所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我公司自愿承担甲方违约金人民币拾 万元;若上述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 万元/次。若上述情况扰乱甲方正常施工生产或致使施工生产停止,则我公司自愿承担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 万元/次。
6、我公司承诺: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未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我公司自愿承担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千元/次,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我公司承诺:在无贵公司书面停工通知的前提下,我公司自行停止施工,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我公司自愿承担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
8、我公司同意贵公司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或之后,本承诺函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承诺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签订的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桩基础工程基础分包》框架范围内,另行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违约金、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5、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7、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了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分包单位整体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根据财企【2012】16号文,将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如分包单位未按考核办法执行,项目将按照考核办法将分包单位经济处罚,处罚金将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考核支付表 | |||||||
主要类别 | 项目 | 内容 | X月计划投入费用 | X月实际投入费用 | 应扣除费用 | 加倍罚款费用 | 备注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人工费 | |||||||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人工费 | ||||||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的安全网、挡脚板、油漆等设施人工费 | ||||||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人工费 | ||||||
群塔防碰撞措施费用 | |||||||
5.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人工费 | ||||||
6.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包括消防栓、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加压设备等)以及其他设施如消防砂、锹等设施设备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7.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 ||||||
8.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镀锌扁钢、镀锌接地极、接闪器、角钢、镀锌圆钢等人工费 | ||||||
9.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装、装修、地下工程施工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10.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 防台风生产、生活房屋加固人工费 | ||||||
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费 | |||||||
11.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 地形、地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预警费 |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器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12.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费用 | ||||||
13.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 噪音监测仪器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施工现场防噪音安全设施设备及噪音治理发生的费用 | |||||||
14.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动火作业、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围挡、警示绳、警示牌、警示灯、油漆以及存在危险源场所、事故易发部位警示标志牌等设施人工费 | ||||||
二、项目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
2.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场地费 | ||||||
三、项目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监控、监管所需设备设施的人工费 | |||||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费用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暗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幕墙、钢结构、人工挖孔桩等其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
四、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分包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 |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 |||||||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 | |||||||
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发生的费用 | |||||||
2.标准化建设支出 | 编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 ||||||
聘请专家参与编制制度、图集的费用 | |||||||
五、项目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选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总包单位统一购买,相关费用划拨至分包单位,如现场使用量和领用量不一致,则总包扣除使用量与领用量差值费用) | |||||
六、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分包管理人员的入职教育和再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
工人入场教育和再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
分包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演示、现场事故事件分析会等所发生的场地费、设备设施租赁费、人工费 | |||||||
分包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场地和设备租赁费、人工费 | |||||||
分包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 |||||||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分包个人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推广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培训等发生的资料费、差旅费、培训费 | ||||||
3.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包括分包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违章图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 ||||||
七、项目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1.前期研发支出 | 包括分包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 |||||
2.推广使用支出 | 包括分包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 ||||||
八、项目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1.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 |||||
2.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 ||||||
3.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
4.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
九、项目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
现场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的费用 | |||||||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电风扇、空调等购置费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及冬季取暖费用 | |||||||
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等措施费用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
3.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 ||||||
4.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 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吸烟厅、茶水厅等设施费用 | ||||||
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的费用 | |||||||
5.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
6.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总计 | |||||||
编制人:(安监部人员) 审核人:(安全总监) 批准人:(项目经理) |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专业分包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专业分包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专业分包承包人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专业分包许可证)齐全。
3、专业分包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收取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专业分包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收取300~500元经济处罚。
5、专业分包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收取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专业分包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违者收取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专业分包承包人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收取500~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违者收取200~3000元的经济处罚。
9、专业分包承包人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专业分包承包人负责人必须接受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的处罚(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分包商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R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安装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备案,确保获得省部级以上QC成果3项、确保获得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创局质量观摩工地、用户满意度86分以上。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因家、地方强制性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杜绝因工程质量被局列为“工程质量重点监管项目”。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乙方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乙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乙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乙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乙方质量奖励和惩罚措施并考核,并对乙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惩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惩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月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且附整改完成后图片加盖乙方项目章,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返修或者返工的所有费用。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需无条件承担反修或返工等一切费用。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云南省优质工程奖、局质量观摩工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章认可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本保证书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遵守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地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惩罚直至解除合同。
一、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组制定的环保方案以及甲方制定颁发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确保甲方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程序和规定的执行。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在环保方面的培训教要育,增强环保意识,对对于在环保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予以辞退或更换。
四、如分包方在施工中违返有关环保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工整改、返修或返工。
五、因分包方违返环保规定而被当地有关管理部门违约金,以及因停工、返修、返工等所造成的甲方双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加强中建二局 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昭通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区由甲方负责管理,并负责提供住房和上下床,上下床实行领用制,乙方领出后应负责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人员退场或富余时要及时如数归还甲方,归还不够或损坏,按原值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
2、乙方负责生活区宿舍内清洁卫生,甲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每间宿舍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设一名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甲方后勤管理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凡未设专职后勤管理员的单位,按每月2000元扣其管理费。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宿舍及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蚊蝇工作。
5、生活区内乙方不得私自搭设小食堂,也不得在宿舍内另起灶做饭,违者除了限三日拆除外,另收取2000元的违约金。
6、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宿舍内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成线,床下鞋摆放成线,安全帽摆放成线。
7、乙方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爱护生活区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后勤、现场、宿舍、生活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9、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大门时工人应出示项目的有效证件,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10、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
11、乙方任何人的家属不得到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居住,发现一个惩罚性违约金500元,并限期离开生活区或施工现场。
12、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全部采用36V低压照明供电。
13、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将大型工具及施工材料带入宿舍存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
1、现场签证的程序为:由乙方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出具意见后报项目生产经理审查。对于能量化(即能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不允许办理签证,对于须现场收方的,须经项目工程部、合约部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现场及时确定。然后经项目商务经理(或合约部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确定后生效。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行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乙方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乙方负责人离开现场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乙方负责人和被委托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乙方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七、乙方对各自所处的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由甲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乙方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须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乙方与甲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甲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乙方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甲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施工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请乙方职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按按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交底方:
甲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负责人: 职务:
接受交底方:
乙方负责人: 职务:
中建二局公司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标段(一工区)总承包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分公司纪委、甲、乙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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