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平墩湖小学餐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平墩湖小学餐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河东区相公街道平墩湖小学餐厅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必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配备专业技术队伍;具备良好的信用信誉和质量保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5、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及CA锁并下载招标文件;7、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8.827451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