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车站零星商铺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车站零星商铺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全线长33.42km,为城市西北-东南方向骨干线,西起高新区科园大道站,止于平良立交站,共设23座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于2019年6月开通运营。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18个车站内设置零星商业铺面,可布置34个零星商铺,面积727.87平方米,租期5年,现状为已完成商铺土建结构、天地墙基础装修,无给排水、无排烟。后期商业运营所需的网络、消防、强弱电改造及开业前各项手续,需要承租方自行申请报装。 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2.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租赁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前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五年)平均年租金的50%的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承租方未能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的,出租方扣除承租方在交易机构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并拒绝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 3.租金按5年分期(12个月为一个交租期)缴纳,每期租金为平均年租金,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年?月日后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转账缴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年于本年度租期到期之日即?年?月日前10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租金。 4.为确保正常运营、服务乘客,承租方应当在租赁标的物交付后一个月内完成18个站点34个零星商业铺面装修、筹备工作并开始正常运营开业。 上述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南宁市云景路69号 | 南宁市云景路69号 | |
589062.408万元 | ||
1.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租赁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前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五年)平均年租金的50%的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承租方未能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的,出租方扣除承租方在交易机构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并拒绝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余额在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来函后进行退付。 | ||
2.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租赁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前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五年)平均年租金的50%的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承租方未能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的,甲方扣除乙方在交易机构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并拒绝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 3.租金按5年分期(12个月为一个交租期)缴纳,每期租金为平均年租金,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年?月日后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转账缴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年于本年度租期到期之日即?年?月日前10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租金。。 4.为确保正常运营、服务乘客,承租方应当在租赁标的物交付后一个月内完成18个站点34个零星商业铺面装修、筹备工作并开始正常运营开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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