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陀镇群利村省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养猪场设备采购谈判邀请公告

弥陀镇群利村省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养猪场设备采购谈判邀请公告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泸州市祥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弥陀镇群利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拟对弥陀镇群利村省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养猪场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XTZB(2019)045

2.采购项目名称:弥陀镇群利村省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养猪场设备采购

3.采购人:弥陀镇群利村村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祥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中央财政资金9833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9年11月7日9:00至2019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12号佳乐龙城大厦9楼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12号佳乐龙城大厦9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陀镇群利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弥陀镇群利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淦先生

联系电话:158*****918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祥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12号佳乐龙城大厦9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标签: 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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