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山亭区清洁煤、环保炉具配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枣庄市山亭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山亭区清洁煤、环保炉具配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枣庄市山亭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山亭区清洁煤、环保炉具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山亭区清洁煤、环保炉具配送服务项目项目说明:根据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区的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任务,现需采购清洁煤8000吨,环保炉具400台的配送服务。项目预算: 8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包号采购内容预算控制价(万元)A包清洁煤、环保炉具配送服务84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计划推广清洁煤8000吨;计划推广炉具400台。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山东省《商品煤质量第2部分:民用型煤》(DB37/T2860.0-2016)Ⅰ级质量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现行相关专业规范。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技术规格:/物理特性:/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6〕125号。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地点:枣庄市山亭区项目交付时间: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期限: 按采购人需求执行。8.验收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质量要求:根据城乡居民燃煤习惯,按照煤炉匹配、减轻污染的原则,在我区辖区内销售的民用清洁煤须符合山东省《商品煤质量第2部分:民用型煤》(DB37/T2860.0-2016)Ⅰ级质量标准。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中标人需自行联系居民用户,按用户需求量供货。(二)质量标准1、型煤:全硫小于等于0.5%;灰分小于16%;挥发分小于等于12%;发热量大于等于5700大卡。2、清洁煤所用辅料要求无毒、无害、无异味,不造成二次污染。(三)其他要求1、经销的清洁煤生产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亭区的企业,应承诺中标后在山亭区注册成立公司并在山亭区当地具有专用场地,以便提供本地化服务,并将规费交在当地。2、投标人清洁煤炭年加工能力不低于10万吨。3、企业建设要有原煤储存区,地面须硬化,厂区功能分区要清晰,流程规划要合理,整个作业过程必须实现全封闭,车间使用材料符合防火要求。4、企业建设要有筛选、破碎、配煤区,地面须硬化。形成储备供应充足、配送快捷、销售服务方便、质量监管有力的供应配送体系,中标人须按要求直接配送到户。储备供应中心应具有封闭库房、专业人员、宣传资料、配送方案等,符合环保规定的要求。5、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未在山亭区注册成立公司并设立专用场地和储存库房或注册公司后未依托该公司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人必须保证销售质量合格的产品,招标人聘请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清洁煤进行抽检,抽检检验费原则上由招标人承担,若抽样检验不合格,抽样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抽样检验不得少于两次。第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更换之前所供货物并拒收该批次的所有货物,并扣除2万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更换两次抽检之间所供货物并拒收该批次的所有货物,同时扣除3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按市场质量监督管理部分相关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7、中标人应大力宣传清洁燃煤的环保优势及财政补贴政策等,并及时公布配送服务站点、定购方式,引导群众积极购买、使用清洁燃煤。8、财政部门根据用户实际购买清洁煤数量,财政补贴100元/吨,其余差价由用户负担,每户按1吨以上(含1吨)不超过2吨(含2吨)进行财政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城乡居民实际购买清洁煤的数量确定。节能炉具供应及配送服务 数量:400套(一)炉具技术要求:在符合GB16154-2005《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热效率η≥70%;2、产品应表明警示说明;3、产品铭牌上应注明本单位售后服务及投诉电话;4、炉体内胆采用大于等于3mm厚钢板,外胆采用大于等于2.5mm厚钢板。(二)其他要求1、节能炉具数量共4000套。2、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商,要具备原材料进场验收和成品出厂检验的能力,并有响应详细记录。3、所提供产品须有商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抽查、检测检验中必须合格。4、具备完善的配送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满足指导用户安装、使用及维护的需求。5、质保期内,招标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招标人必须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除认为损坏情况外,所有设备免费退换、上门维修、更换备用件、技术支持等6、财政部门根据用户实际购买节能炉具数量,财政补贴100元/台,其余差价由用户负担。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1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山亭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山亭区新城新源路6号
联系人:刘伟联系方式:********00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诚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枣庄市中区光明路东郊小区大门东侧
联系人:王振联系方式:********777
发布人:山东金诚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13时59分05秒********135827_********83.pdf" target="_blank">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upload/attach/********135827_********83.pdf

标签: 配送服务 环保炉具 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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