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湿机招标公告
关于抽湿机招标公告
2019年我局采购一台抽湿机,根据《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及《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范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采购项目。本项目的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日期起计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林业局2019年采购抽湿机项目
二、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三、采购数量:
1台抽湿机。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供货产品必须来源正当合法,产品为品牌厂商出品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的原装产品。
六、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日上午9时至11月7日上午9时。
七、供应商需递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报价文件(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必须负责项目货物费用、运输送货及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以上材料纸质版在报名时间内送交(邮寄)到: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惠州林业局办公大楼六楼701办公室。
八、资格审核确定供应商: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将对提交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供应商全部报价最低价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结果公示阶段,参与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异议。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公司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通过组织验收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支付前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注: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货款延期拨付给中标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十、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附件:1*******da26f79d9c4da.docx" target="_blank">用户需求书
2*******f3c40c2aca3d********012.doc" target="_blank">报价表
惠州市林业局
2019年10月31日
标签: 抽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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